最高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最高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
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特别是推动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社会关注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所指“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该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通知》要求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和工会在发现、排查劳动领域风险隐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与工会的协作配合质效,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了“一函两书”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制度;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及老年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保障被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具体情况。
在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方面,《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可就发现或掌握的劳动用工违法线索与工会及时会商,推动问题解决。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女性、未成年、残疾、老年劳动者等特定群体权益,或者涉及社保欠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体性纠纷且用人单位不予配合的,县级以上总工会可将相关线索材料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对于某地区一定时期内违法用工案件多发、频发,或者已发生的案件暴露出明显的劳动用工管理监督漏洞,需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工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zdgz/202402/t20240222_6443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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