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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

发布时间:2024-02-2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查,郑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立案查处,于2023年7月21日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目前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该同志不宜继续提名。”近日,桂林市七星区纪委监委在回复该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时作出对郑某不宜继续提名的结论,随后郑某未列入区文联第二届代表(委员)人选考虑。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七星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综合考量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干部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掌握等情况,深入研判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和自身廉洁情况,精准审慎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为组织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等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参考。

  
“秦某某涉及有信访件,需要听取信访室意见。”“涂某某还在立案审查调查中,需征询调查组意见。”……日前,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召开廉政意见回复协商会,针对区组织部评优评先人员廉政情况征求意见,一个一个议,一个一个过。

  
该区纪委监委依纪依规规范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采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等方式,形成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协作配合的联审机制,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

  
“我们综合考虑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受处理处分情况和本人表现等因素,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提出否定意见;对受处理处分后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并做出成绩的,区别情况提出不影响使用建议。回复意见最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汇总审核,统一起草回复口径,按程序审批后对外回复。”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前段时间,该区某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因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虽已过处分影响期,但其任职期间有涉及其本人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线索尚未处置。该区纪委监委对其提出不宜继续提名、评优评先、进一步使用的意见,严防“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按照“应建尽建、一人一档、动态更新、专人管理、安全保密”的原则,建立完善全区领导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库,将党员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情况、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进行动态更新,为在党员干部考察、推荐、提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参考。对于把关不严、跑风漏气、故意隐瞒等问题导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泄密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

  
2023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做深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审查意见回复工作,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23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4人次,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桂林市七星区纪委监委 )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206/gxjjw65c1fbc2-1881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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