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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督促强防控 严守年末安全关

发布时间:2024-02-2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健康节、舒心年”,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凝聚多方合力开展专项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支撑。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联合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充装重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安心使用燃气。

  

  

  

  “我们充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现在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扫一扫’瓶身上的二维码,就可以对气瓶充装、检验、流通、使用等环节安全作业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充装工作人员也都要求持证上岗,确保群众用气安全。”检察人员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气瓶充装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检察人员对充装企业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充装作业证、证件是否过期、废弃气瓶是否有效隔离、是否设置消防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向企业经营者、工作人员宣传讲解相关法律和安全生产知识,督促相关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和责任意识,促进其依法、合规、安全经营。

  @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

  近日,科尔沁左翼后旗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办案一体化优势,对旗看守所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查。

  

  

  

  检察人员深入监区,实地查看监室、医务室、监控室、厨房、配电室等重点场所,详细了解看守所春节期间的值班执勤安排、在押人员医疗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消防设施等情况,特别是年老、体弱、患病等在押人员正常用药和及时治疗情况以及未成年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并随机抽取监室进行检查,仔细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品违禁品危险品或其他安全隐患,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检察人员就更好维护监管场所安全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加强在押人员管理,强化对重点病患等特殊群体的日常巡诊和健康监测,并按照羁押量备齐常用药品,如有在押人员临时出所就医,做好警戒防范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民警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乌拉特前旗检察

  近日,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联合旗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对全旗食品药品经营场所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对超市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是否有食品安全证明信息;奶食品贮存销售温度是否符合食品标识标注的温度要求;冷藏冷冻肉类是否严格查验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进行了检查,并就发现的散装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直接入口食品未遮盖,冷链冷冻食品未分区摆放等问题进行拍照取证,后续将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履职,确保食品安全真正落实到位。

  随后,检查组对药品经营场所进行药品安全检查,询问了药品供货渠道,查验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对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经营过期药品等问题进行排查,并对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处方药销售是否合规、药品贮藏是否符合条件等重点方面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相关证件更新工作。

  综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科尔沁左翼后旗检察院、乌拉特前旗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2/t20240206_6291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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