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依法能动履职化解行政争议 检察监督解绑“离不掉的婚”
2023年12月,最高检印发《关于表扬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推动解决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的通报》,云南省景洪市检察院、玉溪市江川区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东川区检察院办理的4件案件被评选为优秀检察监督案件。
2021年1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实质性化解婚姻登记领域行政争议提供了制度遵循。两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始终,既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消除“存量”,又监督行政机关规范婚姻登记秩序,避免出现“增量”,还督促行政机关坚决惩戒违法情形严重的行为人,加强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共受理婚姻登记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2件,行政机关撤销或变更登记79件,切实帮助当事人解绑“离不掉的婚”。
在办理一起外籍人员冒用中国籍人员信息办理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中,景洪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坚持守正创新,凝聚争议化解合力。
一是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打通制度供给难点堵点。
强化与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案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多元解纷。2022年12月,云南省检察院联合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通知》,对具体操作细则进行明确。2023年7月,云南省检察院在向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的专题报告中重点汇报了全省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成效,并接受专题询问,此项工作得到了省人大的肯定和支持。许多地区检察院与民政部门联合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建立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普法宣传、协作配合等良好协作机制,凝聚争议化解合力。
二是探索创新管辖模式,发挥属地优势践行“枫桥经验”。
云南省地处边疆,山区面积大,办案成本高。自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以来,集中管辖法院对应的检察院人员力量不足,难以应对繁重的争议化解任务,而属地检察院又出现案件来源少,“无案可办”的局面,办案力量分布不均衡。基于上述困境,云南各属地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当地经济、地域、社会稳定等实际将案件逐级呈报至省检察院,省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指定管辖,充分发挥属地检察院办案优势,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昆明集中管辖地区检察院分别与昆明铁路运输法院联合签发关于强化协作配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文件,进一步深化了审判与检察的良性互动,完善和优化了办案机制。
三是拓展线索来源,由“坐堂问案”变“主动出诊”。
2023年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把普法宣传作为畅通线索来源的重要举措。一些地方检察院结合“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院坝会议”等法治宣传活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集市、进企业、进机关,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引导更多被冒名顶替者申请监督。申请人李某、雷某就是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昆明市东川区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后,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
夯实证据基础,确保检察监督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一体化办案,优化资源配置。
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难以依据现行法律进行化解,但当事人“婚姻自由”的诉求又合情合理,仅依靠承办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很难圆满化解行政争议。为此,云南省检察机关一方面强化上下级检察院的互联互动、共同发力,以快速调动、整合检察办案资源,高效推动工作开展;另一方面,采取横向联动、跨区域协查、询问当事人、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全面查清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及婚姻登记错误产生的原因,确保证据扎实过硬。如孟连县检察院与四川省高县检察院开展横向、跨区域联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为生活在缅甸、四川、孟连三地的3名女子厘清了婚姻关系。
二是培育典型案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通过各州、市检察院集中征集,交叉评选,审核修改等方式,选拔、印发全省检察机关婚姻登记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8件。在上级检察院的有力指导和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下,以往办案基础薄弱的基层检察院也实现了新突破。如昌宁县检察院只有38名检察人员,在学习典型案例后,成功办理了1件案件,并将办案故事拍成了短片《一波三折的离婚案》,获得多方赞誉。又如,陇川县检察院地处边疆,在学习典型案例后,不仅成功办理了5件案件,帮助申请人撤销了冒名婚姻登记,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结合边境地域特色,在登记大厅用景颇文、傣文、中文、缅文等4种文字告知权利义务,杜绝不正当婚姻登记行为。
三是加强行刑衔接,促进诉源治理。
针对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个案问题,云南各基层检察院积极联合本地民政部门搭建“行政+检察”平台,就婚姻登记违法行为的防范、惩治和纠错情况进行积极会商交流,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刑事犯罪线索后,共移送公安机关处理7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依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信用惩戒4件。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02/t20240208_62943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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