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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现场|公益诉讼促“还田于耕”

发布时间:2024-02-1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菜地里新苗嫩绿,连片的耕地焕发出新的生机,看到眼前这一幕,检察官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这片废弃的临时用地终于复垦了,你看地里的蔬菜长得多好!”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铜罐驿镇新合村核查临时用地复垦情况时,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道。

  而在去年,这里还是一片荒芜的水泥地。2023年2月,九龙坡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新合村有一片农用地出现硬化,相较于周边草绿菜青的景色,这里充斥着沙土、石块。“我们经过进一步勘验,发现这片农用地约4.8亩,系2020年某旅游开发公司因建设项目需要临时占用的地块。”办案检察官余敏介绍,由于施工方停工,被批准用作建设施工的临时用地已一年多未被使用,耕地资源处于浪费状态。随后,该院对此进行公益诉讼立案。

  经走访村委会、镇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办案检察官发现,该旅游开发公司虽编制了复垦方案,但仅开工一年就陷入困境,工程停工。随后,该公司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已缴入第三方账户的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也被纳入破产财产进行清算。

  现在应该由谁进行复垦?这个棘手的问题摆在检察官面前。“我们必须协同相关部门商量补救措施,及时开展复垦,绝不能再耽误春耕。”2023年2月22日,九龙坡区检察院邀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铜罐驿镇政府开展现场勘查,会商复垦方案。

  “义务人到期复垦耕地已不现实,耕地闲置也长达一年多,应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复垦义务人并组织实施复垦。”办案检察官站在田埂边现场释法说理,并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铜罐驿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通过梳理法律关系、座谈磋商,最终确定目前承接该建设项目的新公司为复垦义务人。经过近两个月的施工作业,涉案土地于2023年4月底顺利通过复垦验收,村民在这里种上了应季蔬菜。

  “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会同行政机关及时采取复耕措施,促使闲置耕地还田于耕,以诉前磋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值得点赞!”九龙坡区人大代表贺岱表示。

  (记者满宁 通讯员龚海蓉 谭嘉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2/t20240205_642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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