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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开展新《条例》学习 持续强化党的纪律教育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增16条,修改76条,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有效,为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以《条例》为党的纪律教育“第一课”,督促驻在单位及时开展《条例》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党的纪律教育,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新旧对照”的方式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真正弄清《条例》都调整了哪些内容、为什么要进行此次修订,全面准确理解其丰富内涵。从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纪法衔接、从严管理和鼓励担当相统一等方面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重点学习如何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规范适用条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做《条例》坚毅的捍卫者和有力的实行者。

  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督促省检察院党组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条例》学习教育为“第一课”,持续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省检察院及时制发《条例》学习方案和通知,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季”活动,各党支部班子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主动学、自觉学,组织支部充分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廉政教育对《条例》进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同时,将新版《条例》发至各党支部党员人手一册,并转发新旧对照电子版等内容至各部门,增强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的主动性。

  “《条例》修订与时俱进地完善纪律规范,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我们不仅要做学习表率和执行模范,还要将其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切实抓好《条例》贯彻执行。”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下一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把学习领会《条例》与派驻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监督协助检察机关培养“自觉的纪律”,增强检察人员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外化于行。同时,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推动省检察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凝聚检察机关新时代新征程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自2022年以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全省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律教育活动。2023年,将加强党的纪律教育融入主题教育,深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践调研,向省检察院党组提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4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并监督落实,检察人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意识得到有效强化。(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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