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利州:推动巡察整改从“改得了”向“改得好”转变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自去年9月巡察反馈以来,我们共向辖区商贸企业拨付奖补资金41笔1570万元,无一差错,得到相关企业的一致好评。”近日,四川省利州区委巡察办在区商务局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时,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说。
去年8月,巡察组在对区级各部门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等4个部门在奖补资金项目申报、资料审核、资金分配过程中,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存在较高廉政风险。巡察组在撰写巡察建议时,提出“针对单位奖补资金监管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资金申报、分配、联审、公示及内审等内控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范廉政风险”。
相关区级部门根据巡察建议,排查出奖补资金申报、审核、分配、发放各环节廉政风险点10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5条,科学调整内设机构在奖补资金监管工作中的职能权限,细化审批流程,从制度机制上形成相互制约,实现了大额奖补资金发放的多重把关。
近年来,利州区委巡察机构在巡察整改质效评估中发现,很多被巡察单位在整改中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得不紧密,“改得了”但“改不好”的现象时有发生,未能达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的效果。
针对这一情况,区委巡察机构注重巡中及时沟通,巡后全面梳理归纳,找准行业领域内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问题,深入研判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巡察建议,助力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从“根”上解决问题。
九届利州区委换届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共向相关单位提出巡察建议90余条,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129项,有力促进了被巡察单位既能“改得了”、更能“改得好”,有效提升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质效。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2/t20240204_83777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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