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河南博爱:精准施教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由于我对法律的无知,不仅害了自己,还让家人蒙羞,更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培养……”近日,由河南省博爱县纪委监委查办的博爱国家粮食储备库出纳人员涉嫌挪用公款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直单位财务负责人代表旁听庭审,“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现场,旁听人员零距离观看了法庭调查举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环节,特别是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描述了其利用会计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的严重职务违法事实,声泪俱下的忏悔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这次活动不同于以往,选取了我们财务系统的反面案例对我们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更贴近我们的工作实际,对大家触动很大。”现场旁听庭审的某县直单位财务负责人表示,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对镜自照、反躬自省,严格遵守纪法规矩,依法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挖掘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件特点和问题根源,督促指导县财政局围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压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震慑警醒,查找、防范廉政风险,堵塞制度和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我们将继续用好身边的典型案例,不断深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警示效果,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2/t20240202_836713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