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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蓝” | 被刺痛的青春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制作单位: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品简介:鬼面、獠牙、黑白无常、骷髅······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文身,布满了少年的前胸、后背、胳膊和腿上。他们以文身为耀,混迹社会,好勇斗狠,甚至触犯了法律,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2021年6月1日,由宿迁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检察机关认为文身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存权以及发展权,要求涉案文身馆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公开赔礼道歉。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最高检针对文身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专题报告。2022年6月6日,未成年人能否文身这一问题,得到了国家层面的“答复”——《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沭阳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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