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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推动检察建议由“办理”向“办复”转变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何芳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近日,河南省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为推动检察建议由“办理”向“办复”转变再添制度保障。

  《决议》强调,要提高对检察建议工作的认识。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不同类型检察建议的性质特点、功能作用,依法依规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检察建议工作全面充分健康发展。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应当充分认识检察建议的法定性、重要性,切实维护检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

  《决议》对检察建议工作提出要求。检察建议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企业权益平等保护、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等领域,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打造检察建议工作鹤壁样板。制作检察建议应当依法依规、提高质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利等重大问题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检察建议,应当充分发挥好专家咨询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专家、人才作用,将其相关意见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重要参考。同时应当实行检察建议工作信息公开,适时公布检察建议工作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检察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决议》对检察建议有效落实作出了规定,要求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同步抄报制度、贯通协调机制、监督通报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得到回复和落实。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大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要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人大常态监督,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监督,适时听取、审议检察建议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各级政府要将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范畴。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1/t20240129_6416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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