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巡视巡查 > 正文

巡察微故事 | 从个人账户中支出的公款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我以为只要不挪用侵占公款,就不会违反纪法条例,现在想想还是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了。”广南县委统战部会计曾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后懊悔不已。

  此前,广南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县委统战部开展巡察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你们单位的这些报销资金为什么都是从唐某的个人账户转出的?”巡察组开门见山直接找到广南县委统战部会计曾某问道。

  “唐某是我们单位的出纳,为方便单位日常支出报销,所以才将公款存在出纳的个人账户上。”

  “你们这样操作是哪个领导授意的?这是违规的行为你们知道吗?”

  “没有领导授意,我们想着这样更方便一些,所以就将钱转到个人账户了,但单位报销的每一笔费用都是真实存在的,我们没有挪用过,你可以看看这些凭证……”

  经过巡察组核实了解,报销的每笔费用确实都是实实在在产生的,没有虚报冒领的情况。

  “这是作为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反馈整改,还是作为线索移交?”巡察组的同志及时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商量讨论。

  “这属于公款私存的问题,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私存的金额有多少?私存时间是否超过3个月,建议巡察组再次深入核实。”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的负责人提出了建议。

  经巡察组再次核实,在2019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间,曾某为方便支用、规避财政清算等,在未向领导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擅自以支取现金的方式,将单位账户资金51万余元,分71次提存至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除返还单位账户8万余元外,其余用于单位日常支出。

  巡察组将相关问题移交该县纪委监委处理,最终曾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财务管理混乱等相关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县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出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责成县委统战部举一反三健全经费管理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广南县纪委监委 江家正 徐立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0117/1260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