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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高举巡察利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对州公安局等27个州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各县市委宣传部、公安局、法院以及5个重点乡镇(街道)、13个村(社区)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对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涉粮问题、开发园区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各类问题1298个,移交问题线索89件120人……”

  去年以来,德宏州坚持把巡察监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坚持上下联动、贯通协调,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内容更加聚焦、问题导向更加鲜明、监督效果更加显著,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州委积极修订巡察工作规划,召开全州巡察工作会议,找准巡察监督重点,明确各县市巡察对象,优化路径方法,坚持州市(县)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全面加强对各县市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出台《州委巡察机构学习交流研讨制度》,着力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和巡察业务水平,扎实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年行动。制定巡察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办法,抽调巡察干部参与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整合力量,优势互补,提高办理质效,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日益完善。

  持续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该州深化运用定单、派单、交单、核单、销单“五单”工作法,召开第五、第六轮巡察重点问题集中交办会,现场交办重点问题237个。5家单位因巡察发现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到位被取消2023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优资格。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

  同时,德宏州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整改责任和党政班子成员督促指导责任,打造“整改责任共同体”,制定《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指引(试行)》《德宏州巡察发现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健全完善从规范整改到警示教育、系统整改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整改机制。

  探索启用具有德宏特色特点的问题反映“码上来”和问卷调查“码上填”的“码上巡察”系统,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群众参与需求,有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激发群众参与巡察的热情、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便捷度。此外,创新开展巡察机构内部每月一测,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整合各类监督人才为“巡”所用,建立州市(县)巡察工作人才库,解决每轮巡察抽调人员困难瓶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李硕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0119/126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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