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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农田里的"电老鼠"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黄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侵占集体资金,违规发包土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近日,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召开农村用电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议,对2023年以来村级农用电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会上,一起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例,引起大家的警醒和反思。

  2023年7月,临平区塘栖镇纪委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村级农用电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塘北村分管农业的副村长黄某在村里租了10多亩土地用于养鱼,但村集体账上却没有其上缴电费的记录。

  水产养殖需要用电,尤其是夏天,增氧泵可能24小时都在运作,黄某大面积养鱼却不缴电费的情况让工作人员觉得很蹊跷,于是对该问题开展调查核实。

  “黄某养鱼的池塘在哪里?是否单独安装电表?”工作人员首先向村里的电工顾某了解情况。

  “就在村口路南,前几年村里统一给养殖户安装电表的时候,他的池塘也安装了一个。”顾某很肯定地回答。

  “安装电表后,黄某是否缴纳过电费?”工作人员马上追问。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黄某是副村长,之前他让我不要管他电表抄表的事情,所以我也不好插手。”顾某的含糊其辞,让工作人员隐隐察觉出电费账本存在“猫腻”。于是,在现场确认了黄某养鱼场的电表度数后,工作人员找到了黄某。

  “电表度数显示你的鱼塘已经用电18000多度,怎么村里账上没见过你上交的电费?”工作人员问道。

  “我都是找人替我去交的。”一开始,黄某还矢口否认,但是当工作人员拿出查抄电表度数和村集体收账记录,黄某慌了神。此时的黄某认为自己“只是占了点小便宜,把电费补缴齐就没问题了”。随着谈话的不断深入和工作人员的耐心沟通,黄某这才认识到作为一名村级农用电分管班子成员,他的行为已经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

  “村里这么多电表,财务不会知道我的养鱼场有没有交电费,本来想占点小便宜,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黄某坦白,自己此前存在侥幸心理,因为塘北村的农用电收费由他本人负责,村书记也比较信任他,所以自己的养鱼场从来没有抄过电表,更没去村里交过电费。除此之外,黄某还主动交代了其违规发包土地的问题,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查处虽已告一段落,但是如何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的“笼子”,则是塘栖镇接下来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塘栖镇纪委以柴家坞村为试点,梳理归类出农户建房用电、种养殖户用电、私拉乱接、重复设置路灯、偷电、用电浪费等6项重点整治问题,并规范设置《村级农用电费管理台账》,形成村级农用电底数“一表清”。截至2023年11月底,塘栖镇18个行政村发现并处置私拉乱接及不规范用电行为54处,拆除重复设置路灯63座,拆除闲置电表分表59只,收回应缴未缴电费24.46万元,规范管理后农村用电开支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3%。在镇纪委的督促推动下,塘栖镇政府还出台了《塘栖镇村级农用电管理办法(暂行)》,从责任分工、不同类型设施用电管理、线路及电表接入管理、日常巡查梳理分析、电费收支及监督检查联动机制等方面加强农用电的监督管理,从根源上杜绝农用电管理乱象。

  (杭州市临平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312/t20231215_212938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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