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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 “双先”表彰|柏利民:以匠心守护正义 以实干书写华章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

  柏利民从检35年,始终坚守办案一线,秉持“办精品案、出精品庭、写精品法律文书”的理念,担当重任、攻坚克难,高质效办理和指导办理案件1700余件,包括中央领导批示的师某某等56人拐卖215名婴儿案、相继获评“全省十大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全国百优诉讼监督案件”的魏某某等4人贪污无罪抗诉案、玉溪市最大的致5人死亡的宋某某“灭门案”、震惊中外的湄公河惨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阳宗海砷污染案等,共有12个庭被选作观摩示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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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于思考 笔耕不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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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促进地方依法治理现代化献智献策,共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法学论文及文章154篇,获国家省市级奖38篇次,出版专著2部,其中,12篇论文入选国家级理论(学术)研讨会,5篇论文入选最高检业务指导用书,5项成果获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率先在全省地市级检察机关创办工作刊物《玉溪检察》,开辟检察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园地,为玉溪市检察机关培养了一大批调研人才和业务骨干;参与了玉溪市6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论证工作。

  勤奋务实 潜心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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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着力夯实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人才之基,竭力培养公诉工作的薪火传人,担任全省、全市优秀公诉人集训教练21年,集训队员62人,打造培养出全国、全省十佳及优秀公诉人22人,获得奖项40个,被誉为“金牌教练”。他担任全省兼职检察教官30年,授课50多次,为初任检察官等考试出考题84套,为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倾心尽力,讲授的课程先后被省检察院、最高检评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提名课程”,入选全省、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他带领的公诉团队曾被最高检授予“全国优秀公诉团队”,所在单位曾被最高检选为“检察理论实证研究联系点”。

  惩治黑恶 护佑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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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充分发挥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优秀公诉人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投身扫黑除恶斗争第一线,以“求极致”和“钉钉子”的精神,带领多个公诉团队连轴转,主(领)办了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案件6件243人,指导办理案件61件624人。包括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孙小果等3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央督导组督导的何某某等5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朱某某等5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省影响较大的金某某等6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马某某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3个庭被选作观摩示范庭,出庭公诉效果得到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和领导充分肯定,为惩治黑恶、护佑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五年来,他出差318天,驻点办案258天,未休工休假65天,加班不计其数,因为所办专案大,须用绣花的功夫打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容不得半点闪失,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由于工作实绩突出,他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等荣誉,被云南省委组织部嘉奖一次,分别被云南省检察院、玉溪市委组织部各记三等功一次,被玉溪市委政法委选树为玉溪市政法英模。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01/t20240109_61593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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