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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最新“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共青团安徽省委命名59家创建单位为2021-2022年度安徽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其中,安徽检察机关共有4家单位入选。

  2021-2022 年度安徽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名单(检察机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当涂县检察院“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彩宏护卫”办案团队是由2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5名书记员组成。

  2021年至今,该办案团队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50件1107人,对208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提供法律援助505人次,邀请166名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检察机关讯问,封存561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严厉打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158件207人,对94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法治宣传教育实现辖区84所中小学全覆盖。2023年,“彩宏护未”办案团队荣获“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称号。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时,该团队探索引入司法社工制度、合适保证人制度等,不断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近三年,“彩宏护未”团队先后帮教未成年人2866人次,促使98%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在办案中,该团队践行“双向保护”原则,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多方力量,共同织密未成年人守护网,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危机干预214人次,帮助90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对13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发放救助款33.59万元。

  为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在该团队的倡导下,包河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成立涉未成年人家事法律工作站,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联动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形支持起诉力度。此外,还联合多部门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持续跟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在普法宣传的道路上,该团队深化检校合作,不断引导孩子成为法治教育的传播者、实践者;创新宣传方式,定期在“包河检察”微信公众号上更新系列普法短视频;拓宽宣传范围,向全市200多条公交线路车载电视投放系列普法视频,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2022年,打造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包河区检察院顺利落成,揭牌当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云游基地”活动,在线观看网友达到35.4万人。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近年来,亳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和全面司法保护。

  注重双向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指导利辛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的叶某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全省优秀监督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十大精品案件。市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强奸、猥亵案,被评选为2022年全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强化制度建设,构建综合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联合多部门建立《亳州市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联系会议协商机制》《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牵头建立了《亳州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实施办法》,共同构建对教育从业者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深化府检协作,凝聚全面护未合力。检教同行推进弱势困境儿童保护,在全省检察机关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推进会上做经验介绍。检妇协作共建亳州市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市妇联建立《亳州市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作协议》,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获评“安徽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利辛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协作配合,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部门协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与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和部门紧密沟通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促进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等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力度,努力实现“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的全覆盖。

  深化综合履职,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进一步拓宽综合履职线索,依托刑事案件,围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社会交往、不良行为、就业情况、周边环境等情况开展询问,精准研判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效能。对相关单位执行、监督不力的,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立案监督、移送监察委调查处理等方式,加大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力度,形成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

  全力打造“晨曦”未检品牌,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晨曦”工作室自2020年11月成立以来,利辛县检察院先后帮助64名未成年人重回人生正轨,为80余名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元救助帮扶。今年8月,“晨曦”未检品牌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2023年获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2023年亳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23年度全国红领巾中队(未检晨曦少先队中队);2023年亳州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2023年度全市“五好关工委”。

  马鞍山市当涂县检察院“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检·护航”未成年人工作室是一支由女性干警组成的队伍。工作室将维护青少年权益融入检察业务工作,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以案件质量为抓手,不断实现未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用女性特有的温柔细腻,辛勤耕耘,创新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调研、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法治宣讲等工作中贡献检察力量。

  自成立以来,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检·护航”未成年人工作室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理念,立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聚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以实现青少年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方针、原则、政策贯穿司法办案始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先后荣获安徽省2021年度“巾帼文明岗”、马鞍山市2018年度“青少年维权岗”、马鞍山市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马鞍山市2022年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当涂县2019年度“青年文明号”、当涂县2020年度“巾帼文明岗”、当涂县第四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拍摄的微视频“为爱护航”获得2021年度平安安徽“三微”比赛三等奖。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401/t20240104_6152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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