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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25日,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省检察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梁红继对下一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国强主持会议,并传达了省委常委会精神和河北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明通报了常态化扫黑除恶省级督导情况和最高检关于省级审核把关情况。

  

  图为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站在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坚决把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自觉对标对表,主动增压负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对于扫黑除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持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及时调整打击策略,确保打准、打深、打透。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把抓好督导整改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各级检察院领导承担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的原则,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厉戒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由“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务必全面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推动实质化把关。加大重大案件督办指导力度,树牢“铁案”意识确保不漏案、不漏罪、不漏人,不漏“伞”、不漏财。充分发挥检察侦查作用,严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充当“保护伞”和失职失责、不作为等问题。推动源头防范化解,用好检察建议机制,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预防整治行业乱象。打造过硬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培训、同堂培训,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提升能力水平。

  省检察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jjyw/202401/t20240103_61486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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