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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规范处分决定执行 增强案件查办质效

发布时间:2024-01-06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村委委员莫某某因违反工作要求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未见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执表及相关会议记录……”近日,荔浦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2023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部分市直单位及村(社区)存在宣布处分决定不及时,乡镇纪委(监察办)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及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佐证材料附卷等27个问题。

  
对此,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及时跟踪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规范完善相关程序材料,确保处分决定全部规范执行到位。截至目前,共起底231名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及回访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一人一表、一案一台账”的原则,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23个。

  
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纪处分决定,对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为防止出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折扣”现象,近年来,荔浦市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以案促改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监督和管理规范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治。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少数乡镇纪委(监察办)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处分决定执行的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不熟悉、不明确等共性问题,案件审理室充分当好监督指导员,从表格的规范填写、佐证材料的调取复印、履行相关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地答疑解惑;对受处分人员或所在单位(地区)因特殊原因而在送达、宣布、装档及考核定档、工资调整等方面把握不准的,案件审理室通过查阅相关制度、法规规范,向上级询问请示,向组织、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等多种方式,结合工作实际,作出适当的解答。

  
为提升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该市纪委监委在向案发单位(地区)送达处分决定时,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地区)及其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内容操作、规范执行;同时对深化查办案件治本工作作出系统安排,以“发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召开一场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开展一次回访教育”等4项举措推动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落实落细。2023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结案115件,制发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233份,发出纪检监察建议36份,召开警示教育会269场。

  
“下一步,我们将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来抓,进一步细化处分决定执行流程图、制作易发多发问题提示单,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事前’提示预案、‘事中’程序规范、‘事后’跟踪核查制度,确保处分决定依规依纪依法执行到位。”荔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荔浦市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104/gxjjw65968af7-1873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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