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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台安:监督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发布时间:2024-01-06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龙家村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柴油机借用给村民,每台柴油机违规收取一千元维修押金,用于村集体支出,侵害了群众利益。村务公开次数较少,制度不健全。请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这是辽宁省台安县纪委监委对龙家村有关问题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台安县纪委监委不断擦亮监督探头,监督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成为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干净工程。

  注重发挥村级监督作用,由各村纪检委员牵头,选派5名村民代表组成监督小队,自施工单位进场至项目验收完毕,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工作机制,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立“廉政档案”,立项、审批、建设、验收一环不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实际完成时间,一对一跟踪问效。依托“辽宁阳光三务”微信小程序,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基本信息、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和管理维护单位,以及经费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在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公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24次,督促整改工程质量问题15个。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线索提级办理、领导包案、限期办结等工作机制。围绕“监督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重点课题,深入全县12个镇街和农业农村局开展调研,采取实地走访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系统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整体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立行立改问题24个,完善制度3项。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1/t20240102_83437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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