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系统施治“四风”顽疾 推动形成标本兼治
昌吉州纪委监委聚焦民生保障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严的主基调推动“四风”顽疾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标中央决策部署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推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抓好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专项整治,紧盯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强化政治监督,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聚焦民生保障问题开展监督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扣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聚焦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边缘易致贫返贫户动态帮扶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中央第六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回头看”。紧盯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19个方面专项整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基层监督治理效能强化整治。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推拖绕卡要”五个方面22项突出问题“出实招”“下重拳”。重点查处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纠治政策执行不到位、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
立足职责使命持续推动依法整治。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微腐败”行动实施方案,细化18条具体措施,在全州范围开展“微腐败“整治行动,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同时,该州纪委监委制定16项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内容,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瞄准顽瘴痼疾,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形成“查、改、建”一体闭环式整治落实,确保整改问题见实效、不反复,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昌吉州纪委监委 罗玉刚 | 责任编辑 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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