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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通报表扬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安徽5件!

发布时间:2024-01-02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推动解决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安徽共有5件案件入选,入选数量与山东、四川并列第一。

  

  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百件优秀案件

  (安徽入选案例)

  

  1.张某诉安徽省滁州市某县民政局撤销错误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2.安徽省淮南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区民政局撤销廖某娟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3.陶某某诉安徽省马鞍山市某区民政局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检察监督案

  4.安徽省蚌埠市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公安局、县民政局撤销陈某云冒名户籍登记、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5.梁某某、张某某诉安徽省宿州市某县民政局撤销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婚姻登记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事关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巩固,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少数人出于种种目的,故意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受害者维权面临举证难、申请民政部门自行撤销难、因不存在真实婚姻关系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难、因超过起诉期限通过行政诉讼进入实体审理难等诸多困境。为解决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案件中法律救济不畅的难题,2021年11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共同制定《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打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各自依法履职和相互衔接配合之间的堵点,为解决冒名或虚假婚姻登记类问题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据了解,此次通报表扬的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涉及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使用虚假登记材料办理婚姻登记、隐瞒真实信息重复登记等多种情形,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优势,依法能动履职,强化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沟通协作,推动诉源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担当和作为。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312/t20231228_61368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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