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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四级主任科员黄光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5-29 来源: 作者:

  日前,融安县纪委监委对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四级主任科员黄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光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黄光明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背弃入党初心,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公款私用,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融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融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光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融安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融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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