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收养儿童“巡”到落户“回家”路
发布时间:2023-12-30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感谢巡察组,我家娃有了户口,下半年就能上幼儿园了。”日前,盐池县委巡察机构在督查民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时,正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家长说。
2022年初,盐池县委巡察组在巡察青山乡古峰庄村时了解到,适龄收养儿童因没法办理户口而休学的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了解相关情况后,决定将民政局纳入下轮巡察对象,全面摸清收养儿童未办理户口底数,推动一体解决。
2022年11月,盐池县委第三巡察组正式进驻县民政局开展常规巡察,经核实,2015年以来群众反映有20名收养儿童户籍问题,年龄最大儿童7岁、最小2岁,户籍登记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疫苗接种、医疗教育等受到影响。
为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巡察组将此问题向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收到反馈问题后,盐池县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启动个案会商,委托第三方开展收养评估工作。通过盐池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无户籍儿童办理收养登记,并通过吴忠日报做收养登记前公告,为符合条件办理收养登记的18户无户籍儿童办理完收养登记;2名不符合直接收养登记条件的儿童(收养人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未满30周岁)由县民政局担任监护人,定期跟进回访被监护人有关情况。
“巡察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巡察工作的‘心头大事’来办,确保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盐池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说。(盐池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xxgk/xsgz/jwjyjl/202312/t20231212_811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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