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以廉赋能 打造阳光下的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2023-12-30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规范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是清廉社会组织创建的重要内容,要坚持规范促廉……”近日,中牟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民政局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交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分享典型经验、解读评价指标以及实地观摩学习等,深入推进全县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突出党建引领、细化考核要素、加强监督问效、加大典型培育力度等一系列举措,有效促进清廉思想、制度、文化融入全县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
党建引廉。该县纪委监委将清廉社会组织创建作为清廉中牟建设重点单元,督促民政部门健全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联合审核制度,推动各社会组织将党组织建设、廉洁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章程。同时,将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检年报、项目申报等考量指标,对社会组织清廉创建工作进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统领功能。
规范促廉。该县纪委监委督促民政部门制订《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办法等,规范议事规则、选举程序、监督机制。同时,督促民政部门有计划对各社会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年检评估、抽查审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
文化润廉。推动各社会组织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教育、浸润作用。引导各社会组织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培树了求实学校“清廉美育”、锦源老年公寓“德孝传承”等特色廉洁文化样板,以典型促提升,以示范带全局,全面涵养全县社会组织清风正气。
“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深化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推动营造风清气正、阳光清朗的社会组织发展生态,让全县社会组织在助力郑开同城化核心增长极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李梅 韦珂)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qlhn/articlef8d083c984f14b72bf6355dc12ffcf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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