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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绍骋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批示。他说,近年来,各地和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涌现出一批“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要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在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上出实招、求实效,要把推行信访代办制与推广“枫桥经验”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畅通代办渠道,更好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北疆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12月22日,全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伟东传达孙绍骋批示并讲话。他说,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不断优化完善信访代办制代办流程渠道、解决反馈机制,强化闭环管理,推动事要解决,为服务保障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闯新路进中游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郑光照主持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出席会议。会议为50个“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颁奖。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qnyw/202312/t20231225_61291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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