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铁的纪律推动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于今年3月公开发布,对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纪委监委围绕抓好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开展调研。
找准监督抓手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3月,河池市纪委监委在专项调研中发现,东兰县农业农村局干部莫某在审核产业奖补材料中发现村民韦某的申报材料有漏项欠缺,但莫某没有能及时提醒补充,导致韦某未获得该批次奖补。目前,东兰县纪委监委正依规依纪对该问题进行处置。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有的干部存在思想误区,对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状态松懈,存在松松劲、歇歇脚的思想,有的甚至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待群众事项不热情不主动。找准“监督抓手”,改变基层干部精神懈怠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当务之急。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河池市纪委监委结合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的具体实际,跟进工作进度和重要节点,开展“稳成果、落到户”专项监督检查,成立8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市11个县(区)已开展的“四个不摘”“两不愁三保障”等专项监督检查进行“回头看”,严查民生领域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案件跟踪督办,严肃整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处置、侵占、挪用村集体“三资”等行为。同时,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市纪委监委开展“查风险、促振兴”专项监督检查,围绕“防返贫、稳成果、谋振兴”三大目标,聚焦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强化提质增效;聚焦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强化逐步致富;聚焦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项目安全;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精准惩治;聚焦过渡期作风建设问题,强化履职担当。
列出迈入乡村振兴新征程监督清单
2020年12月,相关监督检查室调研中发现,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某新建屯级路项目报建时标注常住居民与受益户数不一致,不符合过渡期相关政策要求。该县扶贫办项目股原股长韦某、扶贫办项目股原分管领导陆某,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过渡期政策把握不到位,在没有认真核实情况下草率签字,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失职错误。2021年4月,韦某、陆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的衔接过渡期,一些基层单位没有结合脱贫攻坚完成情况和乡村振兴新目标要求,在做好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部署上缺乏系统性,政策落实工作协同不到位,政策红利没有显现。基层纪委监委要加强过渡期专项监督,确保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在衔接中时序不断档、联系不割裂、推进不乏力。
对此,河池市纪委监委及时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意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清单,明确监督类别和监督内容,细化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等,以清单式列出纪检监察干部28项“盯”和“看”的监督举措,涵盖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为护航乡村振兴明确“路线图”。
拿到“路线图”后,各县(区)纪委监委根据自身实际,将乡村振兴项目纳入日常监督清单,列明监督事项,加强过程管理,强化精准监督、对单监督,精准发现涉农产业资金使用、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壮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市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村组,实地查看、入户走访,重点查看脱贫后“四个不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
加大力度从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2021年初,河池市天峨县三堡乡村民陈某儿子因病住院,因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难以承担,陈某向政府提交临时救助申请材料。三堡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王某收到材料后并未重视群众实际困难,一直未按要求受理。2021年4月,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一些基层干部为民服务的热情有所衰减,一些政策措施往基层延伸不到位,一些监督只盯面上不下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等突出问题有所抬头。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必须把推动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和核心,强震慑护民心,持续推动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户到人。
严查处,释放不敢腐的震慑。河池市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政策落地、审批验收、资金安排等重要环节,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聚焦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揪出对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硕鼠”,加大对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纠治力度,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喊口号、装样子的人和事。抓实线索复核工作,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真正用到扶贫项目上,每一个涉农项目都能助力乡村振兴。
深化以案促改,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同步将标本兼治理念和开展警示教育统筹考虑,在案件调查全过程注重把思想、责任、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剖析到位,督促发案单位用好反面教材,推动问题整改、健全防范制度。同时,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整改等举措,开展教育批评和关心回访,使犯了错误的干部知耻知止,防止带病前行。(作者徐丹华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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