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筑牢蓝色海洋检察保护屏障
台州检察打造“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品牌
筑牢蓝色海洋检察保护屏障
连续几周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到多个海滩开展“地笼网”整治回头看,发现整治成效明显。
近年频繁出现在浅海、滩涂、礁石群等地的“地笼网”,严重影响着海洋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在前期对8个沿海乡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温岭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立案查处并开展“地笼网”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岸线滩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清理。今年以来,已累计清理“地笼网”1400余张。
这是台州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效能、守护蓝色海洋的又一生动实践。
濒海而立的台州,吹响了续绘“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新蓝图的冲锋号。台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海洋经济特色,以公益诉讼改革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融入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着力打造“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台州品牌,筑牢蓝色海洋检察保护屏障。
推进“共联检察”
“海上漂浮的塑料瓶、泡沫、渔民废弃的渔网等,都会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需要引起重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温岭市石塘海上平安民间救助站站长郭文标,去年向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反映这一问题。
温岭市检察院迅速跟进调查,针对温岭海域面积广、海岸线长的实际,综合运用实地勘查、无人机航拍、沿海“高空鹰眼”高清监控巡查等方式,全面收集近岸海洋垃圾污染证据。
“近海海洋垃圾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存在职能交叉及日常监管盲区,如何凝聚起工作合力是整治的关键。”温岭市检察院松门检察室主任程勇明表示。
今年2月,台州全域推进“共联检察”进基层单元,台州人大和台州检察机关携手翻开“基层单元+检察”深度融合的新篇章。
温岭市检察院依托“共联检察”“检海行动”叠加监督机制,与人大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剖析近岸海洋垃圾长期无法处置的原因、各单位监管职责划分等问题,最终确定由各行政主管部门按污染主体强化监管、执法,各沿海乡镇按属地原则治理职责。该院向4个沿海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与当地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推动整改。
“共联检察”激发“海洋检察”新活力。如今,温岭市沿海镇已累计清理近岸海洋垃圾1600余吨,海岸线环境焕然一新。
扩大“朋友圈”
三门湾,三面环陆湾,跨象山、宁海、三门三县,有绵延悠长的滨海岸线、星罗棋布的岛礁,海上渔业资源丰富。近年来,三地检察机关办案时发现跨区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现象时有发生。
“海洋环境具有整体性、易变性和治理的复杂性,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有助于推动解决海洋治理难题。”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志军说。
早在2021年5月,三门、宁海、象山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三门湾区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案件联合办理、资源联通共享、生态联防联治等方面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
今年年中,三门、象山联合召开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听证会,高效解决跨区域案件,这是两地在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后的一次生动实践。
2021年,台州玉环市、温岭市以及温州洞头区、龙湾区、乐清市五地检法十院,签署建立温台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通过五地轮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海湾生态联动治理。
在凝聚司法“护海”合力的同时,台州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启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横向协作联系。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团市委积极开展工作对接,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制度;加强与市委统战部合作,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加入“益心为公”平台,汇聚公众力量参与;温岭市检察院、椒江区人民检察院、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当地职能部门出台一系列工作机制,凝聚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工作合力。
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净滩”保护网正在台州全域逐步形成。
“辐射式”宣传
8月8日上午,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听证会在温岭中心渔港石塘港区的码头举行,20余位人大代表及渔船船东、船员代表受邀到场旁听。
“时值东海‘小开渔’,我们特意把听证会开到码头,既是为了案件处理的公开公正,也是一次现场普法宣传,提醒渔民增强安全意识,筑牢渔业安全生产防线。”温岭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庄巍说。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以案释法,还就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现场气氛热烈。
近年来,台州市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以积极能动姿态创新普法模式,通过公开听证、增殖流放、案发地现场普法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共护海洋生态的浓厚氛围。
“讲好海洋故事,做好台州海洋检察品牌的辐射式宣传。在办好每一个守护海洋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讲好海洋检察故事。”台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赖敏娓说,接下来,“检察蓝”将继续守护大美台州,让山更青、水更绿、海更蓝、沙更净。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林英子)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12/t20231226_638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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