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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表里不一”的巧克力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奉贤检察


  

  

  巧克力是甜蜜、浪漫的代表,不少知名品牌巧克力受到消费者喜爱。然而,也有不法分子以假乱真,侵害消费者权益。

  

  近期,奉贤区检察院“贤知卫”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了一起假冒某知名品牌巧克力的案件,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向移送行政处罚线索,合力精准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图片来源于网络

  刘某是A公司实际经营人,其与某知名品牌巧克力中国公司签有商标设计使用授权协议,即在经该公司审核后,可以生产带有品牌商标的包装。但刘某公司并没有生产该品牌巧克力的授权,也没有分授给第三方的权利,需从指定生产商、经销商处进购巧克力进行销售。

  

  然而,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刘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没有该品牌公司生产授权的情况下,通过第三方汤某经营的B公司擅自生产假冒该品牌15g排块巧克力,并将假冒的裸巧克力发往自己公司位于奉贤区的仓库,安排公司员工张某进行塑封包装,刘某的前妻钟某也偶尔来帮忙。

  

  据悉,正品巧克力约66元/公斤,刘某以42元/公斤的价格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低价销售给广州、扬州等地客户进行牟利。

  

  

  合力守护商标权

  

  2023年1月,公安机关接到线索,搜查到刘某位于奉贤区的仓库,查封、扣押假冒某知名品牌巧克力、标识、喷码机、封口机等涉案物品。经查,刘某向汤某支付生产假冒品牌巧克力货款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被查扣的假冒品牌巧克力价值1万余元。

  虽经检测,刘某、汤某生产的假冒品牌巧克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刘某、汤某等人的行为侵犯了该品牌公司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据员工张某供述:“在仓库包装食品的操作是不符合规范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023年9月25日,奉贤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刘某、汤某提起公诉,10月27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汤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前妻钟某和员工张某因涉案金额较小,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奉贤区检察院决定对钟某、张某相对不起诉。

  

  

  反向移送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2023年7月,最高检制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部署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解决被不起诉人“不刑不罚”问题。

  针对此案,奉贤区检察院将钟某、张某二人的犯罪线索移送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制发检察意见,要求对其二人进行行政处罚。10月31日,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钟某、张某罚款等行政处罚。

  

  

  近年来,奉贤区检察院探索深化“侦监协作办+”模式,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会签《深化本区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案件及时介入、疑难案件共同研判、执法办案标准统一、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的行政执法、侦查、检察三方协作机制,更好推动行政执法权和刑事司法权良性互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今年8月以来,奉贤区检察院聚焦知识产权领域开展先行探索,目前已向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或者跨区域反向移送行政处罚案件8件16人,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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