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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支持起诉联络站助力守护困境人群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赵薇薇 祁慧钦)“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现在孩子已经顺利入学了。”日前,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申请人鹏鹏(化名)的爷爷来到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讲述孩子最近的情况。

  2019年,鹏鹏刚刚两岁,他的父亲在外出务工时意外身亡,他的母亲因不堪重负带着两个年长的孩子离家出走,留下鹏鹏和年迈的祖父母一起生活。眼看着鹏鹏到了入学年龄,鹏鹏的爷爷希望能够变更鹏鹏的监护权,帮助他顺利入学,无奈得不到鹏鹏母亲的支持。其间,他们尝试着让邻居说和、村委会调解,可都未能如愿。最终,鹏鹏的爷爷来到濮阳县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今年4月初,濮阳县检察院和该县法院立案庭沟通案件线索时了解到这一情况。随后,法官建议鹏鹏的爷爷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几天后,鹏鹏的爷爷就变更鹏鹏监护权向濮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承办检察官主动到鹏鹏的爷爷家开展调查,详细询问其诉讼请求和诉讼存在的困难,并就文书制作等问题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对案情全面细致的查证,该院认为鹏鹏的爷爷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今年4月24日,濮阳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提出:鹏鹏的母亲早已离开居住地且没有条件抚养鹏鹏,不具备监护能力。鹏鹏自父亲去世后,一直跟随祖父母生活。为保障鹏鹏健康成长,根据民法典规定,应将鹏鹏的监护人变更为其祖父母。4月28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将鹏鹏的监护人变更为其祖父母。

  针对鹏鹏的祖父母身体状况不好、无固定收入的情况,濮阳县检察院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双向衔接机制,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鹏鹏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该院还依托与教育、民政、乡村振兴、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建立的困境人群、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机制移送救助线索。今年7月,该县妇联为鹏鹏发放困境儿童补助金1000元。

  为进一步凝聚民事支持起诉合力,今年10月,濮阳县检察院率先成立濮阳市首个“支持起诉联络站”,同濮阳县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县法院、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支持起诉制度相关配套机制。

  (原标题:父亲去世妈妈出走,孩子谁来监护 河南濮阳:支持起诉联络站助力守护困境人群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2/t20231214_6368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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