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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出台工作规范推动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区域合力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满宁 通讯员马弘)伴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如何应对侵害川渝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呈现的跨区域、链条化趋势?近日,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出台《重庆四川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规范》(下称《工作规范》),推动形成川渝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合力。

  《工作规范》共14条,对川渝两地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移送、起诉告知、支持起诉、调查取证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调查取证协作、诉讼请求协商、执行跟踪协作、诉源治理协作等9项协作配合机制。

  《工作规范》明确,异地消协组织有权跨省域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此举有望解决跨省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造成的信息不畅问题,避免因案件重复起诉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有利于构建跨省域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机制。川渝两地消协组织提起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开展异地调查取证的,可以请求另一方市(分、州)检察机关提供协助;需要委托另一方市(分、州)或区县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检察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2019年以来,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两地消委会共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36件,以共同原告形式联合提起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1件,涉及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72.84万元,达到了“办理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业”的效果。

  “我们会继续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力争提起一批影响力较大、具有辨识度的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维护川渝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贡献更多新的司法实践样本。”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说。

  (原标题:川渝出台工作规范推动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区域合力 消协跨省域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可获检察机关协助)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2/t20231210_6364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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