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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提起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民事公益诉讼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张连洁)“被告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某共同赔偿国防战备资源损失费用,共计12万余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刊登书面声明赔礼道歉。”12月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对廊坊市检察院提起的一起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底,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某测绘院有限公司签订地质灾害点隐患排查委托协议,委托该公司通过无人机航拍方式获取某市东部矿区工作地面航拍照片。2022年11月,某测绘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林某某在没有无人机驾驶资质、未向空域管理部门提出飞行申请的情况下,擅自在涉案地附近空域驾驶自己组装的无人机进行拍照测绘,被某战区雷达监测为异常空情。某战区组织战区空军、军区各级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队动用了多型装备参与查证处置,损耗了大量军事资源,经评估,损失费用共计12万余元。林某某的行为严重危害国防安全,造成国防战备资源损失,损害国家利益。

  今年1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将该线索移送廊坊市检察院,廊坊市检察院指定三河市检察院办理此案。三河市检察院依法对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某立案调查。立案后,该院从公安机关调取了林某某的行政处罚案件材料,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进行多次沟通,由其协调相关部队提供损失证据材料。经诉前公告,今年9月,三河市检察院将此案移送廊坊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向廊坊市检察院提交了相关意见,表示支持对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10月,廊坊市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月24日,廊坊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某战区军事检察院及有关部队相关人员参加旁听案件审理。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没有资质岂能擅自放飞无人机 河北廊坊:提起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民事公益诉讼获支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2/t20231212_636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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