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河湖长+检察长”共治河道漂浮垃圾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李居 于诗祺)“下一步我们将对库区水面的垃圾漂浮物定期进行清理,确保不污染水源。”近日,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收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回复后,前往三岔镇浑水河查看整改成效。
“当时这里有大量的漂浮物,里面混杂着树枝和各种生活垃圾,不仅影响库区水质,还影响来往船只的通航安全。”看着如今清澈的江水,检察官回忆起5个月前的场景。
今年6月,该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反映,恩施市三岔镇浑水河旅游客运码头河面存在大量漂浮物、垃圾。获悉线索后,该院干警前往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得知该码头是恩施大清江景区游客乘船的入口。办案人员发现水上漂浮物不仅集中在志愿者所述的浑水河客运码头处,还分布在石心河大桥下游、云坛口码头至红花淌石林河段、沙地柳池河段,总长度约18公里。
办案检察官迅速联系相关部门负责人,得知清江水域内存在大量漂浮物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受强降雨影响,恩施市、利川市、宣恩县清江流域内未被城镇集中处置的生活垃圾随河流流入库区;另一方面,清江两岸山林中的树叶、泥土每逢强降雨也会随着雨水流入河中。
今年7月,考虑到漂浮物多、分散多处、打捞难度大等多方面原因,办案人员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与主管机关进行诉前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相关行政单位全面履行辖区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并对库区内漂浮的垃圾进行处置。
在整改现场,相关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已对城区大沙坝段至绵阳口段进行全线打捞清理,共清理漂浮物3750吨,转运垃圾230车次,基本完成了主要的打捞工作。”此外,有关行政机关采购了全自动清漂船,可以实时对漂浮物进行打捞,并安排专人长期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常态化定期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2/t20231216_6370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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