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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一线故事|宜宾市珙县:微信转来的“辛苦费”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他们都是低保户,帮助他们是我的职责,我却收他们的红包,实在是不应该……我很后悔,犯了不该犯的错!”面对眼前的处分决定书,宜宾市珙县珙泉镇新城社区网格员汤某懊悔不已。

  此前,珙县纪委监委在珙泉镇开展日常监督中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新城社区负责低保工作的网格员汤某通过微信收受服务对象唐某某的拜年红包888.88元,并附微信转账截图。

  收到群众举报后,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网格员汤某收受服务对象微信红包的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珙县纪委监委调查组人员开展核查工作。(刘利梅 摄)

  调查组根据问题线索,调取汤某的微信账单,发现汤某收到微信转账和红包的人数较多,并且还有1人多次转账和发送红包的记录,其中多是新城社区低保户。在进一步梳理过程中,调查组发现给汤某转账的新城社区低保户,有的是家庭长期没在本地,有的是残疾家庭,甚至还有重病患者家庭……群众利益无小事,深感事态严重的调查组工作人员夜以继日深挖细查。

  “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有低保对象向你表示过感谢?”掌握了相关证据后,调查组成员直接询问汤某。

  “他们提出的困难诉求,我都积极给予帮助,所以大家都很感激我,但我没有主动向他们要钱。”汤某故作镇定回答道。

  “你明知他们是你的管理和服务对象,为什么还要收受他们的微信红包?”调查组将相关证据摆到汤某面前。

  “他们觉得我平时帮了忙,就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给我微信红包,我认为这是过年过节‘礼尚往来’,就收下了……”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汤某如实交代事情真相。

  原来,在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间,汤某作为负责低保的工作人员,在帮助低保对象解决困难时,收受12名低保对象23次以拜年拜节、感谢帮忙为由所送微信红包礼金6688.88元。最终,汤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自愿登记上缴违法所得。

  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珙县纪委监委立即对全县进行排查整治,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为鉴,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作者:米明孚 余过江 李馨)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12/4/614bf19abdd44f5f9341269f53f03e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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