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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丨被搁置的养老保障金

发布时间:2023-12-04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江大爷,养老保障金领到了吗?”“领到了,领到了,每个月都按时打到卡里,一分不少!”近日,见到回访的市委巡察三组干部,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埔头村村民江大爷脸上充满了笑容。

此前,南安市委巡察三组对丰州镇开展常规巡察,并对丰州镇14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

“听说只要符合条件,6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每个月都能领到一笔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这都一年多了,一点动静也没有。”“可不是嘛,是不符合条件,还是其中有什么猫腻?”进驻后,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埔头村调研走访中,听到西华洋滞洪片区征迁户对养老保障金的发放不满。与此同时,负责查看市12345平台关于丰州镇村级诉求件的巡察人员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反映。

“是没搞清政策?还是另有隐情?”巡察组立即安排组内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与村干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一路继续走访相关征迁户了解情况。

很快,巡察组就了解到,埔头村西华洋滞洪片区项目建设涉及征迁群众500余户。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征迁群众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存在争议,再加上个别镇村干部政策宣讲不到位、跟进解决问题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征迁户的失地农民保障金申领挂“空挡”。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向丰州镇党委交办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征迁户失地农民保障金申领搁置问题。镇党委立行立改,约谈相关镇村干部,督促认真履职尽责。

很快,丰州镇社会劳动保障所推动所有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交申请材料,对有异议的土地、房产纠纷通过调取航拍图、留存图纸、重新测量等办法进行调解。此外,南安市纪委监委发挥“纪巡”联动优势,派驻机构紧盯驻在部门失地农民保障金审核、发放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派驻监督“5+N”履职工作法,开展穿透式监督,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截至目前,共为325位符合条件的征迁群众发放失地农民保障金约56万元。

“被‘搁置’的养老保障金,成为了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的‘拦路虎’和‘绊脚石’。”福建省南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保障金不再束之高阁,体现了市巡察干部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南安市委巡察办)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3-07-17/754481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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