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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查”彰显硬核力

发布时间:2023-12-04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2018年4月末,一份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17年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引起了马鞍山市税务局纪检部门同志的高度关注,在7起对外公布的案件中有一起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案件,涉案金额5.98亿元,税额1.02亿元。“马鞍山市是鱼米之乡,农业、林业发展势头良好,是否也存在这样类似问题?”市税务局纪检组立刻督促风控部门对全市涉农行业是否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开展风险扫描。同年5月,风控部门在体系指标比对中,发现和县某苗木花卉合作社一系列异常指标,更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最初两、三年免税销售额为零申报;此后,申报的免税销售额却从几万元快速上升到千万元,甚至几个亿。

  联动配合,持续分析查疑点

  依据工作流程,市税务局风险部门将发现的疑点以预警方式,迅速推送给和县税务局征管部门、分送市税务局纪检部门。市税务局纪检部门立刻督促县税务局纪检部门及时跟进。

  “该合作社存不存在虚开发票行为?”“有没有证据或线索证明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参与其中,涉嫌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初步反馈和掌握的信息情况,市税务局纪检部门会同风控、征收、稽查等部门对该合作社展开了深入调查和分析。

  在调查分析中,市税务局纪检部门会同风控、稽查部门从资金流、物流、票流“三流”入手挖排摸查,庆中华的苗木合作社虚开发票的行为露出了马脚。市税务局纪检部门持续跟进,及时启动了“一案双查”工作。

  无缝衔接,深核细查严处置

  几经数据比对、分析研判之后,庆中华虚开发票案件从税务系统移送公安系统调查。自知难逃法网的庆中华,选择了投案自首。

  “你们当地苗木合作社领有税务发票吧?只要帮我开一份销往山东的金额40万元的发票,我就给你千分之三的回扣。”2014年初夏,南京人杜某的一个电话,拨响了庆中华的“歪财梦”。

  于是,从2014年起,庆中华就以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之名,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实。

  “在这起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时间跨度又长的虚开发票案件中,有无需要问责税务干部失职失责行为呢?制度的漏点在哪里?廉政风险点剖析得深吗?查找得准吗?”马鞍山市税务局纪检部门全力以赴推动该案件的“一案双查”。

  为此,税务纪检部门仔细调阅税务稽查案卷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等档案材料,了解企业虚开发票违法犯罪事实认定、税务稽查处理情况和法院审理判决处置结果。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查询和分析企业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审批、税款申报入库等情况,掌握日常纳税服务、征收管理工作的流程,对是否有失职失责或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另一方面,他们与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及相关税务干部分别询问谈话,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重点了解税务机关税务干部的履职和廉洁情况;为深入了解核实案件侦察、起诉、判决情况,他们走进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并积极向地方纪委监委汇报,寻求支持,协调监狱管理机构,并克服疫情期间提审难度大等种种困难,进行人员的提审谈话核实。

  经查,此案是以庆某某为首的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未发现税务人员参与勾结情况。

  “问题查清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向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对涉农、涉废等行业加强监管。”该市税务局纪检部门负责人说道。

  以案促建,扎牢篱笆堵漏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9年12月,庆中华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沈某、杜某等一应票贩子,分别受到了十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判决。以庆中华为首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团伙案件,得以告破,违法人员等均受到了严惩。

  马鞍山市税务局纪检部门坚持“一案双查”,以案促建,盯住问题不放手、不放松,督促整改,以实际践行“当下改,长久立”。一方面以开展综合督查为核心。纪检部门牵头,税政、征管、收入核算等部门参与,联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税费征缴情况综合督查,重点是涉农企业、税收票证管理等风险频发、高发环节。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主管分局规范委托代征、发票发放、票证核查等税收管理。一方面以提升风险应对为主旨。纪检部门会同税政、征管、风险管理等人员,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基本情况梳理分析,提出防范虚开发票涉税风险的建议,以案为戒,严格监管,特别是强化户籍、发票和财务管理;密切沟通联系,建立初步的防范虚开发票涉税风险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适时梳理排查疑点数据并推送主管税务分局进行核查,各管理部门针对风险点,定期梳理、汇总,报告材料,做到信息共享、及时互通;主管税务分局加强风险数据分析和风险任务跟踪管理,及时如实反馈核查情况;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虚开发票涉税风险应对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确保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到哪,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马鞍山市税务局纪检组)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qfy215/p/107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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