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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坚持联动贯通 提升监督质效 扎实推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23-12-04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过程中,鹤壁市委巡察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专项监督重点,强化市县巡察联动,探索巡视巡察融通,扎实推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一、围绕“联什么”,明确目标任务。一是监督重点上联动。严格参照省委专项巡视工作方案,结合鹤壁实际,认真制定《十届鹤壁市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工作方案》,明确“4个紧盯、2个加强”监督重点、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各项纪律要求等内容,将政治巡视巡察要求一贯到底,确保市委专项巡察方向不偏、焦点不散。二是动员部署上联动。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进驻鹤壁市人民法院党组、鹤壁市公安局党组动员会后,市委巡察办坚持与省委巡视一体推进、同步开展,认真谋划、精心筹备,11月1日立即启动市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实现下借上力、无缝衔接,持续释放巡视巡察监督叠加效应。三是协调配合上联动。市委巡察办牢固树立巡视巡察“一盘棋”思想,加强巡视巡察期间沟通衔接,明确一名副主任负责与省委巡视组对接配合,及时向省委巡视组汇报有关情况,做到情况互通、成果共享,通过以上带下、以下看上、相互印证,确保专项巡察质效。

  二、围绕“怎么联”,创新方式方法。一是监督范围上全覆盖。按照“专项为主、兼顾常规”的原则,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其中1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等3家单位开展专项巡察,5个巡察组分别对各县区(功能区)党委政法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28家单位开展专项巡察,推动巡察监督“一竿子插到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对全市政法机关巡察全覆盖。二是监督形式上科学合理。市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有效路径,采取“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的模式,巡察各县区的组均由市委选派,每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从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直单位选派,其他人员由县区选派;其他人员在编组时遵从两个原则,即组内人员至少来自两个县区,两个县区的人员避免互相巡察,有效破解“熟人社会”干扰,变“各自为战、单打独斗”为“握指成拳、同频共振”,真正推动市县联动、同向发力。三是监督力量上统筹使用。注重“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协作,在统筹使用市县(区)98名专职巡察干部的基础上,协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分别选派4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3名新提拔副县级领导干部任专项巡察组副组长,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财政、审计等市直部门抽调22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力量上实现统一编排、统一调度。

  三、围绕“有效联”,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强化请示报告。针对市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市委巡察办及时向省委巡视办或省委巡视组请示报告,把脉“疑难杂症”,集中破解难题,确保市委巡察与省委巡视在监督内容、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方面的有机衔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与省委巡视组密切配合,做到全面发现、了解和印证问题。统筹市委各巡察组加强内部联动,加强常态化沟通,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推动全面立体发现问题。三是推动信息共享。建立信访“双向移交”联动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收到的涉及省委巡视对象的信访件,以及省委巡视组收到的属于市委巡察对象的信访件,定期通过市委巡察办实现“双向移交”,确保信息互通共享。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19620511882544bdb78ed1ed805f5d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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