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开展履责调查 向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亮剑
“部分委办局有关党员干部连续数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表》内容雷同,拟作为‘履责调查’问题进行处理。”近日,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区委巡察移送问题进行专题研判。
宝山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梳理制定责任风险清单工作中,出现清单内容泛化笼统、不同年度内容雷同等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力,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实,需要及时加强干预、督促警示。”
为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宝山区制定出台《宝山区履责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根据职能职责对党员干部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开展履责调查的方式实施监督,促进责任落实。
履责调查通过集体分析研判、组成调查组或工作专班等方式进行,同时要求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履责自查报告,对贯彻落实工作部署等情况作出说明,根据是否存在履职不尽责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并与追责问责程序相衔接,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强担当有作为,坚决向“太平官”“躺平官”“庸懒官”亮剑出击。
今年以来,针对风险清单雷同等履责不力问题,宝山区纪委监委已对18名党员干部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同时对3家单位党组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此外,对于通过调查发现的社区治理、环境保护、村级小型工程建设等领域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重的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截至目前,已对13人实施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4人,并向有关单位制发监察建议,督促加强问题整改,深化综合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宝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履责调查作为一种创新性的监督方式,既是做实党内监督工作要求的有效抓手,也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和职能部门职能监督’协同联动监督机制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推动专责监督与职能监督同向发力,全面提升党内监督效能。”
原文链接:https://www.shjcw.gov.cn//2015jjw/dwjs/content/1736d118-432b-4581-8948-c95b39ac53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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