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坚持督帮一体助推解决封存酒水处置问题
为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问题发生,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坚持督帮一体,积极请示、协调、督促,助推市司法局、市监狱(戒毒)管理局,通过拍卖程序对内部食堂封存酒水历史遗留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置。
一是监督发现隐患。党的十八大后,市司法局、市监狱(戒毒)管理局部分单位食堂对库存酒类产品进行了封存,驻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封存酒水长期存放,不仅存在价值折损、遗失损坏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也存在着麻痹松懈、甚至“四风”问题死灰复燃的隐患。
二是统计摸清底数。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驻组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要求两局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监狱和戒毒所食堂封存酒类产品逐一清点登记、汇总统计,全面掌握涉及的16家单位封存酒水基本情况。
三是请示明确政策。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积极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报情况,请示处置政策,明确了通过拍卖对封存酒水进行处置的程序、步骤和要求,确保依规依纪依法、积极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司法局、市监狱(戒毒)局党委(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要求推进封存酒水处置工作,防范舆情风险。按照拍卖的酒类产品金额经单位审批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后,委托北京市产权交易所进行拍卖。
五是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单位封存酒水拍卖收入全部上交市财政局,对于在拍卖处置过程中发生的酒类产品评估、拍卖、销毁等费用,由相关单位支付,不允许从拍卖收入中扣除,决不允许违反财经纪律。
六是强化管理监督。各单位食堂管理部门确保封存酒类产品清点、登记准确无误,入库、出库手续完备;财务部门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规范相关账务处理;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组、两局机关纪委、各涉及单位纪检办全程跟进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职、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执纪问责。(文/樊真瑜责编/孔镇)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309/t20230912_82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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