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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院获评省级工作示范点!

发布时间:2023-12-02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确保“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走向深入,推动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普法责任,2023年11月,云南省司法厅组织2023年度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人民检察院五家单位接受普法工作评议。

  

  

  

  近日,云南省普法办、云南省司法厅组织召开2023年度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议,对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人民检察院等5家单位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评议团成员根据各单位的表现进行现场打分,评议团成员进行现场打分,5家单位开展互评,评议团代表进行点评。

  

  作为接受评议的5家单位之一,省检察院展示了云南检察机关主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职责,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立足检察主责主业,在高质效的检察监督办案中加大普法宣传;不断解锁普法“新招”,持续推出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区域普法产品的普法工作实践,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落实普法强基工作举措,持之以恒推进普法工作的良好形象。评议团代表对省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此次评议中,云南省检察院被评为2023年度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持之以恒推进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把普法宣传寓于检察工作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好普法强基工作举措,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在人们心田,在助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中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12/t20231201_60878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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