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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上门”听证,“检+政+企”共促厂库房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11-29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青浦检察

  

  

  为进一步守护企业生产安全,优化本区营商环境,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上门送法”,通过实地走访企业,邀请听证员创新开展“上门”听证,同时衔接检察人员、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企业代表共同参与厂库房“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共同商讨厂库房专项整治方案,开出检察“药方”。

  

  

  

  “上门”送法——

  实地公开听证促安全生产

  

  近日,青浦检察院就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相关事项举行公开听证会,在征得被建议单位的同意后,检察人员将听证会场所定在该企业内,邀请听证员“上门”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检察官对被建议单位厂房租赁情况失控漏管等相关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开出提升安全生产的“药方”——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制度、完善厂房租赁管理模式、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工作、重视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等。

  

  被建议单位深刻认识到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对生产安全法的认识不深不透,对出租房应承担的责任不够明晰。表示公司内部已着手重新梳理生产安全制度,并添加了专职安全工程师按时巡视下属公司和出租厂房,尽全力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听证员代表提示被建议单位要引以为戒,在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中应当以生产安全为首要条件,企业应当做好细节管理,加强安全监督。


  

  三方联动——

  共促厂库房“回头看”专项整治

  

  在三方会议上,检察官结合本区仓储物流厂房较多,厂库房管理存在层层转租的现象,“以案释法” 要求各方重视厂库房的安全问题,抓早抓小,树立隐患及风险意识。

  

  镇政府表示,应关注工业厂房改冷库的现象,警惕电压装置是否稳定。只有绷紧安全这根弦,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企业代表表态,在出租厂房时应当审查承租方的安全制度是否符合标准,以及出租仓库的建造等级是否能够匹配承租方租赁厂房的使用目的。出租房也要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并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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