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路北区:建立违法惩戒数据库服务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2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孙晋春)“我行已对新开客户非柜面交易限额进行调整。”此前,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向某银行唐山分行发出检察建议书,针对银行卡开户审核把关不严、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建议该行完善开户实质化审核、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严格防控诈骗洗钱犯罪发生。该银行负责人日前在回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时表示。
2014年,唐山金融中心产业园区建成,落户于唐山市路北区,入驻金融企业160余家,涉及银行、保险等多个领域。今年3月,路北区检察院与公安、通信和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服务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和有效打击涉金融犯罪达成共识。会后,该院建立违法惩戒数据库,其中的司法数据来源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公安执法系统的办案数据,金融数据来源于银行和通信机构业务监控中发现的异常数据。
今年7月,该院在对违法惩戒数据库进行筛查时发现,张某通等多名涉“两卡”违法人员被查处后,使用银行卡重新犯罪。根据《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张某通等人应被列入银行系统“惩戒名单”,全面停止非柜面交易功能。由于该银行系统“惩戒名单”更新不及时,造成张某通等人重新使用银行卡犯罪。对此,该院向金融监管机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数据更新漏洞进行技术处理,同时将每月更新的违法惩戒数据库通报给银行,避免辖区内发生重新犯罪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运用大数据筛查金融案件监督线索1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件。
(原标题:封堵“惩戒名单”管理漏洞 唐山路北:建立违法惩戒数据库服务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1/t20231128_6350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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