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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赖泽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原一级巡视员赖泽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赖泽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5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赖泽华利用担任河源市委常委、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市委秘书长、副市长,肇庆市市长、市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调动、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311/t20231117_60244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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