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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探索轻罪治理检察路径 松江检察建立轻罪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督管理平台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检察日报

  作者 | 蒋芸芬

  日前,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与该区司法局会签《轻罪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工作办法》),率先在上海市建立轻罪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督管理平台,这是该院构建轻罪案件基层治理体系的又一创新举措。

  

  《工作办法》对轻罪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督管理制度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轻罪案件赔偿保证金“前”(申请启动)、“中”(账户监管)、“后”(领取退还)的工作流程和时限。保证金数额将由检察机关、人民调解员根据被害人的伤情、财产损失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值班律师关于数额的意见后,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同类案件民事赔偿标准初步估算确定。司法局在收取赔偿保证金后,第一时间存入以犯罪嫌疑人姓名建立的专用账户,做好相应台账并及时办理领取、退还手续,实现一案一户、专人专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服务双方当事人和解。

  

  此外,《工作办法》充分考虑被害人因急用医疗费、丧葬费、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可能需要提前领取保证金的情况,规定经审核属实后即可按需提前支取,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

  


  据了解,为探索轻罪治理基层检察路径,松江区检察院自2021年底就在上海市率先推出“轻(轻罪案件)松(松江检察)调(一体化调解)”轻罪治理品牌,将人民调解融入轻罪案件诉讼全过程,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引下,“轻松调”品牌不断升级,由联合司法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的1.0版本,到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局成立轻伤害案件一体化调解中心的2.0版本,再到由赔偿保证金等多项制度共同支撑的3.0版本。

  

  截至目前,该院在轻罪案件治理体系下,共办理双方达成和解的轻罪案件33起,并做到公开听证全覆盖;涉案人员被不起诉后如果有行政处罚必要的,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相应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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