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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调对接”凝聚合力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宝山检察

  “我们双方都认识到错误了,我愿意原谅他...”

  

  一起因工作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成功和解了。

  

  近年来,宝山区检察院能动履职,将“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相对接,成立全市首家驻检调解工作室,打造“检调对接”特色品牌。

  干戈起,电瓶归属不明大打出手

  袁某和司师傅是某快递公司的同事。2023年2月16日年初,袁某发现自己车里的电瓶被替换了,通过查监控发现是货车司机司师傅取走了袁某的电瓶,又将其他同事的电瓶放在袁某车内。袁某找到司师傅,让其归还。司师傅称电瓶是经理同意借给他用的,不愿归还。一来二去两人发生争执,冲突升级,在物流站内便动起手来,司师傅被打伤,一怒之下便报了警。经过调查取证,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袁某移送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类轻伤害案件通常是由民事纠纷引发,社会危险性低、突发偶发性强,比较适合采用检调对接机制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事实争议。”检察官分析,本案当事人双方是由于误会引起的矛盾,发生殴打主要还是出于一时的冲动,但如何达成和解,需要借助驻检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专业优势,通过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效衔接,整合司法资源,助力推动矛盾化解。

  

  

  巧施策,检调对接彰显司法温情

  为更好化解双方矛盾,检察官邀请人民调解员多次听取当事人意见,精准把握双方诉求。调解员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并会同检察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经调查发现,双方情绪难以纾解,且在案件赔偿数额方面存在争议。

  

  司师傅觉得自己被打受了委屈,并且觉得在调解过程中袁某态度不好,没有诚意。在袁某看来,电瓶本身就是自己的,因为电瓶被换,车子电力不足,他当天只能推着几十斤快递步行,虽然打人有过错,但也是因为司师傅有错在先。经了解,袁某前几年因做生意破产与前妻离婚,家中上有84岁的老父亲,下有10岁的儿子和7岁的女儿,赔偿确有困难。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检察官和调解员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又详细了解了案情主要症结所在,采用释法说理+价值观引导+情感劝慰三管齐下的方式,分别向当事双方分析利弊。

  

  首先,告知袁某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一定后果,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其次,指出司师傅拿走别人电瓶的行为是引发矛盾的诱因,有错在先。最后,也将袁某家庭情况如实告知被害人,希望能本着“法外有情”的出发点,可以酌情降低赔偿数额。

  

  经过多次推心置腹、循循善诱地与涉案双方沟通协调,当初各执一词、互不退让的当事人们态度渐渐有所缓和,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促和解,公开听证保障合法权益

  经过多方努力,2023年4月13日,涉案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袁某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定期偿还赔偿金。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还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交付转账信息,袁某前妻当场支付第一期25%的赔偿金。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10月12日,宝山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参与了本案的公开听证,对袁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本案受损社会关系得到有效恢复。在增强释法说理效果的同时,也通过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见证监督调解全过程,确保程序依法合法、结果公平公正。

  

  

  本案的有效化解正是依托常态化“检调对接”机制,借助专业调解力量,将释法、说理、言情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真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通过“零距离”沟通,强化了检察办案与调解工作的互补互促,“低成本”化解纠纷,真正实现了诉调同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下一步

  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法”上牵引,在“调”上着力,从“情”上融合,在“和”上问效,更加重视线索收集,拓宽调解案源,多措并举以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助推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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