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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税务来稽查,“老板”要我立即转账?!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奉贤检察

  

  

  电信诈骗持续高发,犯罪手段花样翻新,手握企业账户并拥有划转权限的财务人员,便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

  

  

  

  2022年8月19日晚,上海J公司的财务人员王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次日一早就要到其公司税务稽查,需要王女士添加QQ发送资料。随后,王女士被拉入某QQ群,她发现群内已有本公司老板“张先生”的实名账号,“张先生”在群里发消息要她转账456万元配合稽查,王女士没多想便转账了。

  

  不久,“张先生”又要求转账700万,此时因公司账上余额不足,她便打电话说明情况,这才发现真正的张先生根本不在群里,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民警经过侦查发现,当日J公司被骗资金中有2万元被转入外省某商贸有限公司,再转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用于为Y公司充值电费。询问Y公司得知,该笔电费系其公司委托男子孙某以97折缴纳,民警认为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2年8月29日,民警在湖南省某地将孙某抓获到案。到案后,孙某对其明知上家资金涉嫌电信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仍为犯罪分子转移资金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供述,2021年10月份,孙某偶然了解到可通过代缴大额电费抽成,于是主动加入“XX电费话费折扣交流群”等专门从事代缴业务的微信群。在群中找到上家接单,自行寻找当地公司或工厂“洽谈”代缴业务。

  

  为取信于人,他还注册了公司,以公司名义寻找要交电费的客户。孙某用上家给的资金为客户充值电费,以97折收取客户“电费”,从中赚取2个点的好处,再将剩余“电费”转给上家。

  

  孙某与上家沟通“业务”时曾了解到这些钱是电信诈骗所得,通过打折代缴电费其实是种洗钱手段,但因如此抽成来钱快,且资金分散流转不易察觉,他便心存侥幸接单。目前查证孙某经手2万元,上家犯罪情况公安机关正进一步查证中。

  

  

  奉贤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明知充值电费系电信诈骗犯罪所得,仍然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并从中获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23年10月16日,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现阶段,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工商公示信息等途径获取企业人员联系信息,冒充税务部门或企业高管等,要求财务人员加入指定的QQ群/微信群汇款等。这些专门针对财务人员实施的“精准诈骗”,利用企业财务制度的漏洞、员工对领导的“畏惧”心理实施诈骗,环环相扣,迷惑性较强,稍有不慎,导致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财务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

  遇到自称领导的社交账号,如有异常资金汇出等要求,应立即多方求证,务必核实确认。

  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邮件、网址链接等,不轻易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工作内容等。

  

  企业应强化日常管理措施: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严格规范大额资金转账的审批流程及执行监管。

  注意工作上网环境,做好定期网络安全检查,更换相关工作账号或工具密码,定期开展防诈骗宣传教育,如遇诈骗,应保存好证据立即报警。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Aw7otMKuyL1NWDiN4Jf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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