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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路上“检察蓝”步履不停——省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接受评议

发布时间:2023-11-17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1月10日,云南省司法厅组织召开2023年度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茶忠旺主持会议并讲话。

  

  

  作为接受评议的5家单位之一,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华代表省检察院作履职报告,围绕唱响普法为民“主旋律”、做足执法普法“基本功”、争当普法宣传“排头兵”三个主题,详细介绍了云南检察机关主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职责,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立足检察主责主业,在高质效的检察监督办案中加大普法宣传;不断解锁普法“新招”,持续推出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区域普法产品的普法工作实践,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落实普法强基工作举措,持之以恒推进普法工作的良好形象。

  

  由省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厅局相关负责人、高校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17名成员组成的评议团现场评议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人民检察院5家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团成员进行现场打分,5家单位开展互评。

  

  

  “省检察院在多年的普法实践探索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普法责任制度建设完善,普法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内学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效果良好。面向社会公众普法措施得当、方法可行、成效明显。普法工作站位高且具有创新性,为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贡献了强大的力量。”评议团代表对省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普法责任制的思想认识,把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实。在普法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为群众提供真正需要的普法内容;在普法形式上坚持效果导向,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和教育功能;在普法方式手段上坚持创新导向,不断丰富普法产品供给端,让群众喜欢普法;在普法频率上坚持目标导向,协同发力整合各方宣传阵地和优势资源,通过普法推动法律生活化,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寓于检察工作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好普法强基工作举措,在助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中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11/t20231113_6016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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