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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理念创新机制提升检察履职效能

发布时间:2023-11-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激活检察队伍□盘活工作机制□放活品牌效应□做活数字检察

  更新理念创新机制提升检察履职效能

  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理念,实现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是检察机关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课题。近年来,湖北省黄石市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积极顺应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新要求,用活“四招”促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取得显著成效。

  激活检察队伍,练就多元履职素能

  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和更高履职要求相适应,检察人员需要更新司法理念、提高素质能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度挖潜建好“火车头”。市院整合两级院干部队伍,坚持内部挖潜,实行领导干部常态化跨区域、跨部门上挂下派交流任职24人次,各基层院至少配备一名“80后”班子成员,为领导班子持续输入新鲜血液,提供强劲动力。多岗锻炼用好“主力军”。重视人才培养,实行业务与综合、理论与实践、市院机关和基层一线等岗位交叉轮岗锻炼人才,以实战实干实绩锤炼提升综合素能,确保重要岗位都能上、主要业务全精通、重大案件拿得下,以全面提升人才素能,支撑检察履职“一盘棋”。组编成团提升“战斗力”。为促进“四大检察”深度融合发展,按业务条线组建全市检察人才库,将入库业务骨干按照专案专人、综合履职要求,打破各条线隔阂,按履职需要随时组编成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力量办理重大专案、疑难大案或完成专题调研、重大课题任务,提升队伍综合作战能力。

  盘活工作机制,促推一体履职水平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着力健全完善适应高质效办案的现代化工作机制。纵向加强工作联动、跟进监督。立足黄石辖区面积小、基层院分布集中等特点,市院制定案件请示汇报、条线跟进监督、人员统筹调配等规定,健全两级院工作快速联动、依法跟进监督机制,确保市院成为基层院履职的坚强后盾。横向加强数据共享、线索互移。充分发挥案管部门业务中枢作用,加强检察数据质量监管、充分挖掘检察数据资源,为业务部门提供各类数据,建成法律监督模型46个,为一体履职提供数据支撑。如汇集检察办案数据创建“数据融合+线索多跨”法律监督模型,推送毒品漏罪、漏犯等线索250余条,监督成案8件10人。坚持监管从严、服务从优,通过数据分析、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督促各业务部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114条、成案86件,形成移送前会商研判、办理中协作配合、办结后跟踪反馈等横向一体履职机制,推动各部门拧成“一股绳”。如在办理柯某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审查逮捕案时,发现虚假诉讼犯罪和民事判决、执行活动违法线索,通过内部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组建跨部门联合办案组开展证据同步审查,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纠正民事执行违法检察建议1件均被法院采纳,3名被告人以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名司法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加强内外区域协作、机制共建。一方面,为促进市院与基层院、基层院与基层院之间跨区域协作履职,针对流域综合治理、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制定《关于建立环大冶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打通内部跨区域履职通道,今年以来共办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44件。又如,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实行案发地、未成年人居住地等各地检察机关同步履职机制,办理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64件。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会商、联合调研等方式,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消除分歧、形成共识,会签《关于加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衔接办法(试行)》《黄石市涉民营单位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促进执法司法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促进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案件同办、协同治理。

  放活品牌效应,凝聚综合履职合力

  充分运用系统思维、集成方式,将“四大检察”综合履职要求统一于品牌谋划、部署和创建全过程,25起案件、3篇法律文书入选全国、全省典型。坚持理念引领,深化品牌内涵。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教授专题讲、业务骨干示范讲等方式,引导基层院、市院各部门开展“一院一品牌、一部一特色”活动,并将综合全面履职要求植入“挹江检察”“晨鹭”等品牌创建全过程,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促进长江大保护、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提升品牌创建效果。做到系统推进,提升品牌成效。改变传统单兵突进的品牌创建思路,坚持系统抓、抓系统,集聚“四大检察”办案力量,统筹捕、诉、抗、侦、督等检察监督手段,实现“四大检察”职能互补、同向发力。如阳新县检察院以创建侦协办“新赢”工作品牌为抓手,在办理柯某波、柯某辉等3人非法采矿案中,依托侦协办追捕柯某斌、柯某飞等10余人,并就该案引发的矿山生态修复难题,通过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联动配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合力推动生态修复治理,该案被评为全省首批刑事检察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又如,大冶市检察院以创建公益诉讼“益路同行”工作品牌为推动力,在审查起诉段某平、段某强等3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追究3名被告人承担惩罚性赔偿等公益侵害责任,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和支持,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典型案例。

  做活数字检察,提升能动履职成效

  将数字检察作为撬动能动履职的支点和动能。促类案监督,实现办案质量好。将数字检察作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关键变量,实现从传统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今年以来,借助刑事“挂案”、涉车辆查扣民事执行类案监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等法律监督模型,办理类案监督案件217件。其中,运用国土领域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办理的湖北某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被评为最高检“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湖北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促流程再造,实现办案效率高。通过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推动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网上流转、审批,提高办案效率,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共计收送案件8133件。促社会治理,实现办案效果佳。针对大数据法律监督推送的类案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结合履职办案及时提出检察建议62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磋商、协调,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转变。例如,运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公益诉讼33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针对水污染防治提出检察建议2件,会同行政机关签订《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水污染问题系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分别为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11/t20231110_6334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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