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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养老护理员因骗取“长护险”被集中公诉

发布时间:2023-11-02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静安检察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上海相关部门和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签订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服务协议,由护理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对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进行居家照护,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是,有极少数的养老护理员却利用打卡漏洞,虚报工作频次、时长,骗取医保金甚至多达数百次。

  

  近期,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季某某、赵某某等8人集中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处赵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至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至四千元不等。

  

  10月23日上午,静安区法院开庭审理季某某诈骗案并当庭判决,季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医保局代表、老年人代表和媒体记者应邀旁听了庭审。

  

  案情介绍

  2019年9月起,季某某在某家庭服务公司担任养老护理员。按照公司工作规定,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前后需在指定APP进行打卡签到、签退,并由参保人员在服务确认报告单上签字确认,通过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进行申报结算。

  

  季某某在2022年多次返回老家,共计四个时间段内未对参保人员进行照护服务,但根据APP后台显示,季某却没有缺勤记录,正常打卡工作。

  

  原来,在公司护理员之间互相交流得知,只要关闭手机的定位功能,就可以在系统内完成打卡,再让被照护人员签署服务确认报告单,就能够蒙混过关,即使在休假期间,也能在被照护的老人家中“正常工作”。经审查,季某某累计虚假打卡百余次,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1.1万余元。

  

  季某某的行为不是个例,同公司的护理员赵某某同样在离沪期间,仍然登录自己的“长护险”APP账户进行虚假打卡95次,回沪后再让被照护人员签署服务确认报告单,之后交到所属公司作为凭证从中非法获利。

  

  此外,赵某某不仅虚假结算“带薪休假”,还赚起了“外快”,以在参保人员徐老伯等人家护理的名义,额外虚假结算389次,累计诈骗国家医疗保险基金达人民币两万余元。

  

  上海医保监管部门在2023年2月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有护理工在未实际提供护理的情况下,违规打卡进行虚假结算,诈骗国家医保基金,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季某某、赵某某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实际提供“长护险”服务的情况下实施了虚假打卡并申报结算,分别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四千余元至两万余元不等,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但因上述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且自愿退赔违法所得,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检察机关及时与公安机关就上述案件的继续侦查情况和该类型案件的证据收集规范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规范性的证据标准,并及时做好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赔的工作。针对案件中反映出来的“长护险”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承办检察官能动履职,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诉源治理,推动涉案平台管理查漏补缺,促进建章立制,做到治罪和治理并重。

  “长护险”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解决了长期处于失能状态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护问题,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容不得蛀虫的寄生和侵蚀。一次长护险的护理费用为65元,参保人员个人承担6.5元,而90%由医保基金支付,骗取长护险就是滥用医保基金,必然会造成社会危害。检察官提醒,勤劳致富是正道,贪小便宜吃大亏,季某某、赵某某等人看似只是“打卡摸鱼”吃空饷,实则已经构成了诈骗,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能够在工作中恪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勿以恶小而为之,以免等到站上被告人席才懊悔不迭。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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