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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 | 滁州检察高质效侦办司法领域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23-10-27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10月17日《安徽法制报》第3版

  原标题

  滁州检察高质效侦办司法领域职务犯罪

  

  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童晶晶

  今年以来,滁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部署安排,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实现良好开局,较去年实现了数量、质量的“双提升”。截至今年9月,共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行使机动侦查权查办案件1件1人。

  发挥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

  滁州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侦查工作,始终坚持高点站位和提早谋划,努力把案件线索转化成实实在在的侦查案件。为此,成立了单独的检察侦查部门,调配长期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员额检察官充实到办案队伍中来。

  为充分发挥院领导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检察侦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提出检察长要靠前指挥、分管副检察长深入一线办案全程调度,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检察院请示汇报。为激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四大检察”相互支撑、一体协同作用,加强横向协调、纵向联动,进一步挖掘案件线索,激发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内生活力。

  监检协同办案聚反腐合力

  工作中,滁州市检察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问题,深挖背后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犯罪线索。为充分发挥检察侦查在“破网打伞”中的“利剑”作用,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抓手,与滁州市纪委监委通力合作,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为探索“组合式”办案模式,积极与滁州市纪委监委沟通协调,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监检线索移送、互涉案件处理等问题,监检协同办案模式逐步成型,形成了反腐败合力。同时,以双立案机制为依托,不断加强检监沟通衔接,对同一犯罪嫌疑人既涉嫌徇私枉法等检察机关管辖的罪名,又涉嫌受贿等监察机关管辖罪名的情形,力争检察立案。

  构建“一体化”办案格局

  为落实“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方针,滁州市检察院不断加强横向协作、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全力推进案件办理。为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及时组建全市检察侦查人才库。办案时,大力实施跨区域办案,统一调用人才库中的侦查人员,最大限度排除办案干扰。为进一步规范办案场所建设,在定远县检察院、明光市检察院建成两所高标准侦查办案中心。

  为构建“一体化”办案格局,办案时,均成立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的侦查指挥领导小组,基层院组建侦查办案组并指定专门侦查人员,形成以市级院为主体、基层院为重要补充的办案新格局。为准确把握办案数量与办案质效的关系,坚持以高质效办案为牵引,力争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高度统一,做到依法、规范、文明、安全办案。

  打造党建与办案融合品牌

  为突出党建引领,在办理检察侦查案件中,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强化案件保密、办案安全、人员管理等培训教育,一体推进检察侦查队伍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助力提升检察侦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着力打造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在“滁检·利剑”党建工作品牌引领下,充分发挥检察铁军精诚团结精神,不断健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赢共赢”等机制,党建与业务能力建设实现有机融合。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310/t20231025_59966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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