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系统观念运用辩证思维 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着眼全局 □遵循规律 □突出重点 □统筹推动
坚持系统观念运用辩证思维 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编者按 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以系统观念作为检察工作的方法论,统筹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既体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思维和方法,又符合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逻辑。本期“观点·专题”围绕如何运用系统观念和辩证思维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邀请四位不同省份市检察院检察长畅谈思路方法,敬请关注。
抓住关键 找准重点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系统观念、运用辩证思维提升检察业务、检察管理质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奋力开创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新篇章。
以系统观念统筹推动检察工作全方位现代化
牢固树立并自觉运用系统观念,全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内涵,一体推动落实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
系统抓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检察工作自身发展。要跳出检察看检察,胸怀“国之大者”,站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系统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思路、方法和路径,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坚持融入式履职、协作式履职、延伸式履职,结合办案提出促进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
系统抓好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铭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政治高度认识处理业务问题,将法律监督融入大局和为民服务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性锻炼融入司法办案中,努力构建“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系统抓好依法能动履职体系建设。要树立“一盘棋”意识,持续深化上下一体履职、内设机构跨部门融合履职,抓实内部监督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突出调查核实,推动融合履职;进一步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跨行政区划检察协作等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树立全域全局全程思维,深度挖掘个案,拓展类案监督,以数字革命驱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以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司法办案中的三对关系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正确分析、准确把握各种辩证关系,确保司法办案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辩证看待业务指标与办案效果的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确定的46项评价指标是业务工作的风向标和指挥棒。办案实践中,既要发挥评价指标对检察办案的推动效应,又要避免“唯指标论”的错误倾向。不应一味追求业务指标提升而忽视办案效果,更不能以牺牲办案效果为代价追求指标的绝对值。特别是对不捕率、不诉率、诉前羁押率等,要综合考虑各地案件类型差异、办案规模、是否符合司法规律等因素予以科学评价。
辩证看待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高质量的法律监督包含“质”与“量”的要求。法律监督工作要做实做优,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保持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刑事检察重在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民事检察重在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现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
辩证看待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重点突破,才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才能统筹协调。这需要对各项工作有清晰认知,准确了解其特点、不足和发展空间,分业务、分部门精准施策、定向突破。具体而言,针对当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履职中存在民事检察“不会”、行政检察“不敢”、公益诉讼检察“不精”、侦查检察“不强”等问题,要加强理论研究,提出破解之策,通过扬长避短、固本兴新,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
以系统观念、辩证思维破解检察工作难点问题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检察业务、检察管理工作为重点,运用系统观念、辩证思维找准和解决法律监督面临的难点问题,在解题破局中蹄疾步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以“两点论”增强检察监督刚性。要牢固树立“监督”与“办案”同等重要的意识,既要注重监督智慧和方法,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推动与被监督对象树立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又要强化监督手段,积极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不断完善一体化侦查、机动侦查和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等工作,“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监督、办案一体推进,更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以联系观和发展观统筹案件办理与检察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检察管理。要优化案件管理,抓实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运用,不断优化和完善指标设置,充分发挥案件程序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等职能,推动检察办案质效不断提升。要优化绩效管理,健全完善全面、全员、全时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员额能进能出。要优化队伍管理,完善追责惩戒制度和检察人员履职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
以“重点论”聚焦“五个维度”建设。检察工作现代化是多维度的现代化,必须抓住关键、找准重点、点面推进。要聚焦主要业务数据,通过数据运用和分析增强检察业务工作指导性、前瞻性、针对性,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要聚焦改革部署,密切跟进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抓紧抓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创新举措和重点工作,推动法律监督提档升级;要聚焦典型案例,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切实提升办案质量;要聚焦理论调研,激发问题意识,提升思维能力,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聚焦素能提升,全面深化人才强检,形成“检察成就人才,人才成就检察”的生动景象。
着眼全局谋发展 统筹兼顾强监督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惠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监督办案中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综合管理中坚持“高质效办成每一件事”,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如何坚持系统观念、运用辩证思维高质效做好检察业务与检察管理工作?笔者认为,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实招、求实功、见实效。
一要着眼全局谋发展。“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必须从全局上考量,从整体上谋划,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看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将讲政治贯穿始终,都要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始终,都要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贯穿始终。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一以贯之贯通落实,持之以恒追赶超越,以安康检察工作的实绩实效为全省检察工作增光添彩。要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全面提升安康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贡献检察力量。
二要提纲挈领抓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这就要求抓任何工作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检察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抓住关键。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政治重任、时代重任,紧紧围绕陕西省检察院提出的“三个一”工作思路,即以奋力谱写陕西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指针,以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自身建设为主线,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的“一根指针、一条主线、一个抓手”工作思路,奋力谱写安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要聚焦工作大局,全力打通检察工作的“堵点”。准确把握时代之变、发展之变、服务之变,超前思维,提前谋划,着力解决好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履职与服务紧密结合的问题。要聚焦为民司法,全力补强检察履职的“弱项”。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着力解决好检察思维理念、机制体系构建、工作实绩实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聚焦法治引领,全力破解检察担当的“难题”。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着力增强检察建议的权威性、时效性、规范性,着力破解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善担当的问题。
三要统筹兼顾强监督。统筹兼顾是我们党一贯秉持的科学方法论,在统筹中谋划全局、协调推进、重点突破,在统筹中掌握平衡、校准方向、赢得主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对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统筹发挥检察监督职责、社会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统筹兼顾检察业务、检察事务、检察管理,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高质效办成每一件事情。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要严管厚爱重自强。要守牢廉洁自律底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加强自我监督,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盯司法办案不公不廉不严等突出问题,勇于刀刃向内,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尤其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和“十个严禁”的落实,从源头上防范纠治执法司法中的“顽瘴痼疾”。要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作风。坚持和发扬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把思路举措转化为鲜活生动的检察实践,把工作目标转化为追赶超越的具体行动。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抓落实。要打造堪当重任的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立足安康检察实际,强化人才培养,狠抓素能提升,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以辩证思维推进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何建明
辩证思维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洞察事物发展规律并自觉按照规律进行思考的思维方式。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并自觉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各类关系,是促进司法办案质效提升的有效路径。
综合把握“质”与“量”,推动办案质量与办案数量相统筹。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仍存在“唯数量”“唯规模”“唯排名”等认识,简单将办案数量与检察官业绩考核相挂钩,导致出现办案质效不高、“反管理”等问题。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一定条件下,质量可以通过数量的积累而提高。没有一定规模,体现不出监督的力度,但是不切实际一味追求数量也会导致整体质量的降低。检察办案是一项严谨、科学、规范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要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决防止因“数据冲动”而片面追求办案数量、考核数据。要优化案件管理,准确把握不捕率、不诉率、诉前羁押率等数据,充分发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考核评价作用,遵循司法规律,严格办案标准,正确处理好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关系,确保将“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树立正确政绩观,牢记司法为民初心、司法公正核心,辩证把握数据指标的考核功能和作用,注重全面评价、整体评价、组合评价、实绩评价,真正让检察官不被数据所困、不为考核所累,切实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
一体治理“已”与“未”,力求依法办案与依法能动履职相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已有的犯罪得不到依法公正处理,可能衍生出新的犯罪,围绕办案发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新的犯罪。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必须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通过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抓前端、治未病”的诉源治理作用。要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的意识,跳出检察看检察,坚决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要完善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工作机制,积极追求司法办案最佳效果。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和解、检察公益诉讼、涉案企业合规、司法修复等相结合,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探索推进“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规范适用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措施,积极构建轻罪治理现代化体系。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依法规范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妥善处理“放”与“管”,促进依法独立办案与监督把关相统一。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部署“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当前,在司法责任制具体落实中,要有效处理好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放”与检察长对司法办案监督管理“管”之间的关系,使员额制检察官权力的行使与责任承担相称。一定的放权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但是放权不等于放责,更不等于放任,“放”与“管”必须相辅相成,放权越多,监管责任越重。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司法办案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明确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职能相统一,保障检察办案客观公正。要进一步明晰各类人员职权边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制约与监督工作,对于不捕、不诉等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事关司法公平正义的办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检察听证、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长审核把关、检察委员会审议等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进一步织密筑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范检察权滥用。
全面兼顾“外”与“内”,实现监督刚性与监督能力相适应。实践中,依然存在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有的监督意见长期得不到回应,有的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效果不理想等。检察机关自身也存在监督文书质量不高、现有监督举措运用不充分等问题。这主要涉及检察机关对“外”的协调配合和对“内”的强筋健骨之间的关系。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向。增强监督刚性,强化“外”部协调配合的同时,更要练好“内”功、提升自身办案质效。一方面,要全面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交流会商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一体推进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在党委政法委领导、支持下增强监督刚性。另一方面,要强化素能提升,着重加强检察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以高质量的监督办案保障监督刚性。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不断完善跟进监督机制,切实以高水平的监督机制和监督能力,保障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将系统观念、辩证思维贯穿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柴峥涛
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系统观念、辩证思维是贯穿其中的重要方法和实践逻辑。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坚持运用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强化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奋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市域实践成果,为温州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贡献更强检察担当。
把握大势、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创建。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找准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实绩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要把握安全大势,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运作,创新推动政法一体化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智能协同平台全市贯通应用,高质量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更好促进诉源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二要把握发展大势,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中国(温州)数安港研究设立专门的数字资源检察联系点,加强对公共数据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保护等领域的法律监督,以更强检察担当服务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联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以及相关执法司法机关等28家单位,设立行业协会“企检服务中心”,探索构建“三规合一”工作体系,持续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以更实检察履职服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完善跨区域的涉企司法协作机制,发挥“检侨驿站”、驻商会检察联络站点的纽带作用,以更优检察保护服务“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三要把握民生大势,用心用情纾解急难愁盼。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和涉老检察等工作,开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监督,强化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攻坚,全面推进司法救助,做实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
聚焦主业、能动履职,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温州样板。自觉担当“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重责任,统筹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一体推动法律监督具体化、实质化、体系化、现代化。一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抓基础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和重要路径,以监督办案的质量为前提,强化案件质量把控,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以监督办案的效果为重点,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规范监督,更加自觉践行“三个效果”统一办案标准;以监督能力的提升为根本,深入开展“互学共进”行动,深化检校共建、同堂培训、岗位练兵、导师帮带、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活动,一体提升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以司法责任的落实为关键,完善检察官遴选、员额退出等机制,推进“四大检察”案件评查全覆盖,推动健全完善惩戒机制。二要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实施。坚持业务主导,强化数据、信息、智能的理念和思维,突出“类案监督”核心环节,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效能,高质效办好办出一批案件;突出应用导向,以务实管用为原则,统筹好研发和应用,优化业务逻辑、提炼分析步骤、拓展应用场景,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能共享的数字法治好应用;强化数据整合和技术支撑,用足用好现有资源和手段,深度挖掘检察数据价值,合理使用外部数据,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应用,推动信息数据、数字技术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三要依法推进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强化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机动侦查权的规范行使,为法律监督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在反腐败大局中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抓实队伍、固本强基,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积极应对“更高履职要求”,着力打造适应现代化、引领现代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一要抓“关键少数”,增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和谋划,更加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要抓基层基础,增强检察队伍的战斗力。深入开展“固本强基提升”活动,落实落细“结对共建”目标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推动基层检察院全面进步、整体提升;树立“讲忠诚、有激情、善谋划、能协调、会管理、敢担当、守纪律”的标准和要求,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以及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坚持“比拼亮晒”等有效举措,完善协同协作机制,以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等力度举措,推动年度工作目标落实落地、见出成效。三要抓管党治检,增强检察队伍的免疫力。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从严从紧从实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迭代升级“检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促进检察权规范有序正确运行。运用“身边人”“身边事”,经常性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醒作用和英模榜样的标杆作用,双向发力,不断强化干警遵规守纪的自觉和习惯。在严管的同时,要落实好从优待检各项举措,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10/t20231026_632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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