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委组织部:三项措施促进档案日常管理规范提升
2022年以来,泰安市宁阳县委组织部持续加大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材料收集入档,强化档案审核运用,规范档案日常管理,促进档案日常管理规范提升。
规范材料收集入档。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列出干部档案缺失材料清单,采取统一反馈、限期追补、定期催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落实材料收集责任,及时将干部年度考核表、入党志愿书、学历学位等反映干部基本情况的材料收集入档。对新入档的干部档案材料及时对照领导干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甄别鉴定,对信息不一致材料及时鉴别,对填写错误材料及时退回,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内容真实、信息准确。
强化档案审核运用。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审核要求,按照“原始材料是否连续完整、内容记载情况是否符合逻辑、档案信息前后记载是否一致”三方面,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全面审核,从严鉴别档案内容,严格运用审核结果。对档案材料齐全且“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其他情况记载一致、认定无误的,符合提拔任用条件、不存在其他问题的,进入正常的干部任免程序。对审核中发现缺少吸(聘)干、入党、学历学位、干部身份等关键原始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充说明或材料涉嫌涂改造假的,暂缓干部任免程序,避免因干部信息失真导致干部任用的失察失误,坚决防止因“档案问题”造成干部“带病提拔”。
规范档案日常管理。印发实施《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等工作细则,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收集、鉴别、查(借)阅、转递及保密等各项制度,坚持“以档案问题倒逼制度规范”总体要求,坚持从严把关,坚决做到查(借)阅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批准、拟接收档案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坚持做到收(转)有记录、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制度、工作有规范,有效防止档案在查、借、转、归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中共宁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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